据指控,2006年8月,马某等3人从河南来汉找工作,下榻武昌紫阳路一旅社。几天过去,钱快花完了,遂密谋抢劫旅社女老板以作回家路费。当月23日凌晨,他们骗开刘某居住的房间,将其掐死,抢走400余元。
昨日庭审中,马某对指控罪名无异议,但他辩称自己并非主犯,且认罪态度较好,请求从宽处理。马某表示愿意赔偿刘某家属损失30余万元。此案未当庭宣判。
责编:金鑫
发表时间:2008-06-18 07:53
据指控,2006年8月,马某等3人从河南来汉找工作,下榻武昌紫阳路一旅社。几天过去,钱快花完了,遂密谋抢劫旅社女老板以作回家路费。当月23日凌晨,他们骗开刘某居住的房间,将其掐死,抢走400余元。
昨日庭审中,马某对指控罪名无异议,但他辩称自己并非主犯,且认罪态度较好,请求从宽处理。马某表示愿意赔偿刘某家属损失30余万元。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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