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路边现奇葩提示:有摄像头,请遮挡车牌
长江网讯(长江日报记者陈奇雄 实习生夏谷)最近,家住蔡甸区的市民陈先生向长江日报新闻热线反映,后官湖大道一家医院门前,有人将一条大字标语张贴在路边显眼位置,怂恿司机们用遮挡车牌的方式来躲避电子眼,“这样做,是不是违法?”
陈先生说,10月23日,他从后官湖大道武汉后官湖医院门前经过时,看到路边红色塑料水马上,竟贴着一张标语,上书“前方有电子摄像头,请您遮挡住车牌”大字,蓝底白字,很显眼。
众多司机笑称,每次看到这条标语时,他们都觉得其内容“很温馨”。
陈先生还观察到,在这条标语附近的路边,违法停放着多辆私家车。其中个别车辆的车牌号,已被人用布或纸板遮挡得严严实实。
一名司机直言不讳地说,看了那个水马上的提示语后,他才意识到附近路段电杆上装有各类监控摄像头,“将车牌挡住,就是为了防止被电子眼拍到”。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武汉后官湖医院门前的后官湖大道上,并没有划停车位。
住在附近碧波山庄小区的多位市民说,小区内车位一直比较紧张,有部分车主将车停到小区门前的后官湖大道上。后官湖大道上的监控探头比较多,怕违停行为被探头拍下来,个别车主就动起了用东西遮挡车牌号的歪念头。
武汉后官湖医院值班室工作人员称,那个塑料水马上的标语,已有好几天了。院方也不知道这条标语是谁张贴的。“可以确定的是,这条标语与医院无关。”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国振先生说,从这条标语的内容来看,张贴这条标语的人,绝非“温馨提醒”,实际上其行为已涉嫌违法,是在教唆他人违反交通安全法规。
蔡甸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说,将马上派人去现场调查,查清是什么机构或什么人张贴了这条标语,并给予其相应处罚。
交警提醒,将车牌遮挡起来的车主,也明显涉嫌违法。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违法将车牌号遮挡者,将受到罚款200元,记12分处罚。同时,交警还将派人将违停车辆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