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下要开餐厅让楼上居民忧心

2018-12-20 20:02 来源: 长江日报
调整字体

  长江网讯(长江日报记者孙笑天)楼下商铺突然进行装修,听说要开一家大餐厅。近日,江岸区融科天城小区420栋的居民们,因为这一消息炸开了锅。住宅楼下怎么能开餐馆?油烟、气味、噪音如何处理?消防安全如何保障?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怀揣这些疑问,连日来,居民们忧心忡忡。 

  居民区餐饮油烟扰民,一直是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以油烟扰民为关键词搜索,近半年,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http://liuyan.cjn.cn/)相关的网民留言多达200条。连日来,有多位网民留言反映,融科天城420栋楼如果开设大型中餐厅,油烟、噪音等势必会对楼上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干扰。 

  相邻商铺要开餐厅 

  13日中午,长江日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这家餐厅名为宴江城,位于20栋和21栋之间的裙楼临街商铺,分上下两层,餐厅装修已基本完成,餐厅厨房门紧邻小区3号门和地下车库入口。 

  在小区物业办公室,长江日报记者遇到了几名居民。他们介绍,2014年小区交房后,该商铺一直空置,今年10月突然开始装修,11月底,商家挂出招牌后,大家才知道这里要开一家餐厅。居民们认为餐厅与居民楼距离太近,居民都强烈反对。大家向工商、环保、城管等多个部门反映,但至今仍未有结果。 

  小区业主骆先生从事餐饮行业,得知此事后,他进行了细致调查。该餐厅经营中餐,重油烟对楼上肯定有影响,中午餐厅试菜时,小区里已经闻到了油烟味,试菜量小尚且如此,开业肯定会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更大影响。骆先生说,裙楼楼顶平台设置有烟道,但烟道正位于两栋居民楼中间,距离两栋楼都不足10米,又处于风口。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规定,经油烟净化后的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米。另外,即使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炒菜时的辣椒和花椒味道也无法消除。 

  骆先生表示,根据《食品经营可证》办理规定,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餐厅,需要进行环评和消防评定,该餐厅两层相加,面积超过400平方米,业主们曾要求餐厅提供相关证明,但至今没有回应。同时,该厨房位于小区消防通道旁,车辆上下货、清运餐厨垃圾势必会占用消防通道,有一定安全隐患,餐厅顾客车辆也会影响小区居民车辆进出。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该餐厅到物业办理装修手续时,物业就意识到会遇到小区业主的反对,曾多次规劝,但餐厅负责人有租赁合同和营业执照,物业无权阻止。 

  长江日报记者来到该餐厅,一名工作人员称,餐厅已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消防登记、环评手续等,但餐厅负责人不在,不能提供给记者查看。 

  紧邻居民楼开餐厅是否合规 

  近几日,长江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据球场街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接到市民反映后,街道联合多个部门进行了调查,商家向街道提供了已办理的营业执照、消防登记手续、环评备案登记表等。目前,该餐厅只要领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可以开业了。 

  14日上午,长江日报记者在江岸区行政审批局核实到,该餐厅已于11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根据规定,该餐厅提供了门面房产证原件、复印件、租房合同等资料,符合办理条件。同时,工作人员也核实了该餐厅开设位置属于商业性质的商铺,有独立烟道,并告知商家,经营餐饮服务项目,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需向环保部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者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系统自行备案,还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而武汉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江岸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告诉长江日报记者,环境影响备案,主要是针对废气、废水、固废等三废处理情况,该商家在系统进行备案后,执法人员已上门检查发现,商家设置有三废处置设施。 

  对此,小区居民则有不同意见。居民们认为,餐厅虽然办理了各项手续,但该餐厅距离居民楼过近是事实。餐厅所处的裙楼紧挨20栋,与21栋也只相隔一条3米多宽的消防通道和一个地下停车场入口,一旦开业,油烟和噪音势必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即使其符合规定,要经营是否应征得相邻居民同意。 

  骆先生表示,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餐饮服务项目。该餐厅上方三四层为商业楼层,5楼就是居民楼,应属于相邻。且该餐厅烟道位于裙楼楼顶平台,与居民楼处在同一平面,相隔不足10米,等于紧挨居住楼层,应禁止其经营餐饮服务。 

  餐厅烟道与居民楼水平距离不合规范 

  目前,江岸区环保局、球场街办事处、球场街城管执法中队等多个部门积极展开行动,应对处理此事。18日,事情有了新进展。 

  据江岸区环保局介绍,2010年,国家环保部发布的《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规定,经油烟净化后的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米。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米。此为行业规范,开设餐饮服务项目应遵照此规范。 

  18日下午,江岸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与城管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实地测量发现,该餐厅所用烟道与21栋居民楼水平距离为8.5米,不足9米。工作人员现场表示,下一步,将会把此结果向上级部门汇报,就此进行研究商议。 

责编:杨荣峰

扫一扫 查看武汉城市留言板公众号

武汉城市留言板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