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优”“十差”单位奖罚分明
今年强化了对评选产生的“十优满意单位”“十差不满意单位”的结果运用。评议结果产生后,在全市新年作风建设大会上通报,并纳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绩效考评。同时,被评为“十优满意单位”的,与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评先评优活动挂钩;被评为“十差不满意单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同一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十差不满意单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免职建议,并对其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调查。
责编:杨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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