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一参评单位两个多月未录入任何评议数据

2018-10-14 21:32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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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讯(长江日报记者杨荣峰 通讯员吴祺)近日,武汉市治庸办924日至930双评议周报出炉并签发至各参评单位。 

  市治庸问责办在周报中通报了存在双评议数据不实问题的5家参评单位,分别是江汉区司法局民权街司法所、蔡甸区商务局商贸发展科、江夏区国土规划局舒安国土所、黄陂区木兰乡经济发展办公室、新洲区国土规划局徐古街国土所,这5家参评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并全市通报。

  从9月初市治庸问责办下发《关于严明双评议工作纪律的通知》以来,市治庸问责办保持高压态势严查双评议数据不实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

  瞒报漏报典型案例 

  江夏区国土规划局舒安国土所两个多月未录入数据 

  江汉区司法局民权街司法所在313日至831日期间,未按规定将全部司法调解事项录入市双评议网络(短信)平台,存在漏报行为,对该所主要负责人张某进行工作约谈,给予具体经办人章某通报批评处理。

  蔡甸区商务局商贸发展科313日至426日期间,仅在市双评议网络(短信)平台录入数据8条,存在漏报行为,对该科负责人汪某进行谈话提醒,给予该科录入员邱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江夏区国土规划局舒安国土所在313日至529日期间,未将任何工作事项录入市双评议网络(短信)平台,存在严重漏报行为,给予该所主要负责人戈某某诫勉谈话处理。

  黄陂区木兰乡经济发展办公室未严格执行“AB角制度,导致部分工作日未在市双评议网络(短信)平台录入数据,存在漏报行为,给予该科负责人程某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新洲区国土规划局徐古街国土所71日至724日期间,仅在市双评议网络(短信)平台录入数据17条,存在漏报行为,给予该所主要负责人左某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9月不满意件基本情况 

  武汉公交集团34路公交线不满意件数量最多 

  91日至930日,全市双评议网络平台共收到不满意评价2692条,其中短信平台868条,微信平台1824条。

  其中,9月不满意件数量最多10个参评单位为:

  

   

   

 

 

  不满意问题及处理 

  邾城国土所违规收取办事群众20元复印费 

  各区治庸问责办高度重视不满意件调查工作,以严肃问责追责倒逼各参评单位正视群众诉求,改进工作作风,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双评议活动成效。

  针对市民反映洪山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窗口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窗口工作人员对自助填表机管理不到位,因自助填表机缺纸及墨盒放错型号导致排队时间过长,影响办事效率,给予该窗口责任领导饶某通报批评处理。

  针对市民反映东湖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未一次性告知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区建设局建管站工作人员胡某在20188月收到市城建委关于取消施工合同备案的通知后,未及时告知相关办事企业,让企业办事人员多次跑,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关于市民反映东西湖区走马岭街农贸市场商贩沿街占道经营,城管执法走过场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东西湖区物流产业西迁计划实施以来,走马岭街农贸市场周边涌入大量流动人口,小商贩在此聚集,造成占道经营、车辆乱停现象。走马岭街城管所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对该所主要负责人王某某进行提醒谈话,给予执法队工作人员李某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针对市民反映新洲区国土规划局邾城国土所违规收取复印费用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属实。该所工作人员肖某某在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因当天办公室复印纸张用完,其在该所外的复印店复印了表格,并将产生的20元费用转嫁给办事群众承担,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责编:杨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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