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长江网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吉媛媛 朱凛睿 付静宜)楚天都市报记者今日从江汉区检察院获悉,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江汉区检察院稳抓狠打,取得喜人成绩,2018年前三季度,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3件76人,其中追捕犯罪嫌疑人19人,提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意见9份,提前介入7件,已向法院提起公诉5件,开展讯问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视频资料55人次。
据了解,该院办理的典型案件就包括由公安部督办的,被定性为“建国以来长江流域第一起‘成气候’的涉水、涉砂黑社会团伙案件”,主犯刘洋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其次,打掉了以马某为首等25人带有家族色彩、长期以“软暴力”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打响了武汉市扫黑除恶第一枪,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责编:杨荣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