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厘龙虾”打假,两家冒牌店被“摘牌”

2019-04-25 21:48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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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傍晚,在汉口万松园雪松路上的巴厘龙虾店门口已经不少食客前来排队。记者詹松 摄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25日讯如果你生活在武汉,一定知道鼎鼎大名的四大“汉味虾王”之一——“巴厘龙虾” 。到万松园的巴厘龙虾啜顿虾子,已成为许多武汉人款待外地朋友的“保留节目”。近年来,因为利益驱使,一些冒牌“巴厘龙虾”店也在江城悄然出现,不仅欺骗消费者,还损害品牌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记者25日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巴厘龙虾”已启动打假程序,目前已通过法院对两家假店进行了“摘牌”。

  冒牌店内挂满“巴厘龙虾”招牌

  2017年9月18日,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受理了武汉市巴厘龙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湖北吾来巴厘龙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巴厘龙虾店、吕某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原告称,“巴厘龙虾”作为字号,自2010年开始经营至2017年,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任何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巴厘龙虾”字号的行为,均属侵害原告企业名称权的违法行为。但2016年1月开始,被告吕某成立被告东湖巴厘龙虾店,使用原告字号经营,2017年2月,吕某又成立武汉市洪山区吾来巴厘龙虾店经营,并于2017年7月成立被告湖北吾来巴厘龙虾公司经营,在餐厅悬挂“巴厘龙虾”招牌,在员工制服、纸巾盒、菜单、订餐卡和发票上使用“巴厘龙虾”字样,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严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损失、维权费用人民币686万余元,在本地有影响力的媒体上刊登十五天声明、公开赔礼道歉。

  4月25日傍晚,在汉口万松园雪松路上的巴厘龙虾店门口已经不少食客前来排队。记者詹松 摄

  法院判三被告不正当竞争

  经调查,法庭查明三被告侵权行为属实。法庭认为,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巴厘龙虾”既作为武汉巴厘龙虾公司的字号,又作为提供的餐饮服务的名称,在武汉市范围内已经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并为公众所熟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知名商品”的条款,对“巴厘龙虾”的商标权进行保护。被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官又综合考虑两被告的经营地址、经营时间以及经营场所的装饰装潢细节,酌定被告湖北吾来巴厘龙虾公司、东湖巴厘龙虾店因不正当竞争行为给武汉巴厘龙虾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万元。

  2018年3月30日,法庭一审判决三被告赔偿原告损失70万,双方均提出上诉。2018年11月7日,法庭做出二审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在其营业场所内使用巴厘龙虾字样,吕某和湖北吾来巴厘龙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限期赔偿原告武汉市巴厘龙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15万元,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二审诉讼费,共计59.2万。目前,该案件仍处于强制执行阶段。

  4月25日,在汉口航空路上的一家小龙虾馆门口看到,店老板将几只小龙虾的螯肢插在泡沫箱上,使得小龙虾动弹不得,走过的人还好奇的凑过来看看,以为是模型。仅仅着几只小龙虾就给店家招揽了不少生意。记者詹松 摄

  记者专访巴厘龙虾副总裁徐颖聪:

  “巴厘龙虾”遭加字冒牌围城,已成立打假队

  “目前,巴厘龙虾已经启动新一轮打假行动,用法律诉讼和行政投诉相结合的方式维权。”25日下午,巴厘龙虾公司副总裁徐颖聪告诉长江日报记者,打着“巴厘龙虾”旗号的店子,最高峰时有70余家,不少采取加字或改字冒牌,打擦边球。

  徐颖聪说,2016年时,有食客陆续向巴厘龙虾的实体店或微博、微信账号询问,光谷软件园内和洪山区书城路的两家挂着“巴厘龙虾”招牌的虾店是否是假冒的,因为两家店的口味实在与此前吃过的巴厘龙虾不同。此后,巴厘龙虾就开始取证,并在2017年起诉至法院,“最后我们虽然胜诉了,可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在诉讼期间,巴厘龙虾成立了专门的打假团队。“打假靠企业一己之力收效甚微,周期和成本也很高,”但徐颖聪也告诉长江日报记者,武汉正在全力优化城市的营商环境,对于巴厘龙虾公司的打假困境,工商部门还专门下发了红头文件,就巴厘龙虾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了长达7个月的保护行动,目前冒牌店的数量已经急剧下降。

  链接

  武汉法院去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879件

  多个知名商标品牌在汉成功维权

  25日,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发布了《武汉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8)》白皮书,首次披露了“巴厘龙虾”“小黄鸭”等知名商标品牌在汉成功维权的案例,体现出武汉法院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主导作用,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成效。

  2018年,武汉法院在案件总数持续高位运行、在跨区域管辖案件和专利技术类案件激增的情况下,武汉两级法院共审结案件5879件,综合结案率96.5%。员额法官人均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60件。

  2017年,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集中受理全省涉及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2018年共受理跨辖区的专利技术类案件213件,涉及襄阳、十堰、宜昌、黄石、黄冈、鄂州、仙桃等地市,专利技术类纠纷案件集中管辖的效果明显。全年共审结计算机软件纠纷案件39件。

  2018年,武汉法院加大对终端零售市场销售假冒侵权产品的惩处力度,保护了白云边、黄鹤楼、贵州茅台、泸州老窖、张裕葡萄酒、徐福记糖果、云南白药牙膏、蓝月亮洗衣液等知名商标品牌,规范终端销售市场秩序。

  此外,武汉法院还注重服务商标保护,打击依傍他人商标品牌从事餐饮、酒店、商品销售等服务类经营行为,保护了巴厘龙虾、永和豆浆、大润发超市、世纪宏图不动产、富侨足浴等服务类品牌,规制服务市场的混淆行为。

  2018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视察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时,对审判庭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年,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记者梁爽 通讯员王田甜 余杰 赵千喜)

  【编辑:刘思】

  (作者: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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