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燃放办重申,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除夕日上午8时至正月初一晚12时、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上午8时至晚12时,其他任何时段均禁止燃放。我市限放区今年划定了3000多个禁放点,全部悬挂有“禁放”标志,请市民放鞭时自觉远离这些区域。
责编:宋菁
发表时间:2008-02-06 08:45
市燃放办重申,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除夕日上午8时至正月初一晚12时、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上午8时至晚12时,其他任何时段均禁止燃放。我市限放区今年划定了3000多个禁放点,全部悬挂有“禁放”标志,请市民放鞭时自觉远离这些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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