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市客管处对原有的1086辆星级出租汽车进行了年度审验,鄂A—XC353等1070辆星级出租汽车年度审验合格,决定给予经年度审验合格的五星级出租汽车每车奖励1000元,四星级每车奖励800元,三星级每车奖励600元,二星级每车奖励400元。
另外,10辆被降低星级级别的星级出租汽车,43辆年度文明规范服务测评有一次不合格记录的和未响应行业号召到武昌火车站参加保障供应的星级出租汽车,被取消年度奖励资格。
同时,授予武汉市华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08年度客运出租汽车行业优秀企业”、武汉市联海实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08年度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先进企业”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