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荆门市经委与武汉铁路局协商,铁路部门决定对荆门部分重点企业货物运输实行“三免两减”的优惠政策,企业与铁路部门签订年度运量运力互保协议。企业超过2008年实际运量的部分、企业原采用公路和水路运输货物改用铁路运输的部分、新增货源部分,铁路部门均免收运输代理费;年运量4万吨以上且自愿与铁路部门签订互保协议的企业,因经营形势变化导致运量不足2008年实际运量时、需用棚车运输的怕湿货物,因棚车不足改用敞车加盖棚布运输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减收运输代理费。
责编:金鑫
发表时间:2009-04-07 07:56
经荆门市经委与武汉铁路局协商,铁路部门决定对荆门部分重点企业货物运输实行“三免两减”的优惠政策,企业与铁路部门签订年度运量运力互保协议。企业超过2008年实际运量的部分、企业原采用公路和水路运输货物改用铁路运输的部分、新增货源部分,铁路部门均免收运输代理费;年运量4万吨以上且自愿与铁路部门签订互保协议的企业,因经营形势变化导致运量不足2008年实际运量时、需用棚车运输的怕湿货物,因棚车不足改用敞车加盖棚布运输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减收运输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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