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6月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975件次,立案202件;给予党纪处分104人、政纪处分53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89万元。
查办的大案要案主要有:江夏区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祖武涉嫌贪污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靳晓路涉嫌受贿案;市路桥收费中心主任赵近秋涉嫌受贿案;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汉华涉嫌受贿案等。
此外,我市今年上半年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市检察、工商、监察等执法执纪机关共新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59件146人,涉案金额6499.08万元。
官商勾结成腐败案件新特点
针对近年来我市所查办的腐败案件,昨日市纪委全会披露当前违纪案件发案呈现四大新特点,其中,官商勾结腐败案件突出,值得警惕。
会议透露,在官商勾结腐败案件中,权钱、权权、权色交易往往交织在一起,腐败行为大多同干部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审批权结合在一起,贿随权集。对此,下一步,市纪委、市监察局将结合办案实践,围绕权、钱、色三个方面,权力运行、资金运用、项目建设、干部成长四个环节,不法商人、配偶子女、亲属朋友、身边工作人员、情妇五种人,名借实贿、委托理财、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非法融资、期权回报六种敛财手段,进一步加强研究,加大查处力度。
腐败案件呈现的第二大特点是仍处在高发易发期,经济案件尤其是贪污贿赂类案件居高不下。从2007年1月至今年7月查办案件中,贪污贿赂案件占案件总数三成以上。
其次,违纪人员分布更加广泛,“一把手”违纪比例较高。违纪违法活动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均有反映,各级各类“一把手”和曾经在“一把手”岗位上工作过的领导干部违纪比例较高。
另外,经济发展的热点领域和经济杠杆调整的热点部门案件多发,位高权重的岗位容易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近年来,我市查办处级以上干部案件中,贪污贿赂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几乎都集中在这些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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