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新时代武汉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我市制定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施行。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把慈善事业作为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指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要求“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完善分配制度的重要举措并做出明确安排。
近年来,我市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新发展阶段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市慈善事业发展还存在不足。出台《意见》既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湖北省慈善条例》的要求,也是推动我市进一步健全完善慈善工作机制、激发慈善活力、规范和促进我市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从发展壮大慈善力量、拓宽慈善参与渠道、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加强慈善监督管理、优化慈善发展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动新时代武汉慈善事业组织化、多元化、智慧化、规范化发展。
(一)发展壮大慈善力量。《意见》提出了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发展新型慈善主体、搭建基层慈善平台三项举措。大力开展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加大资助型、服务型慈善组织孵化力度,重点培育具有扶贫、济困、安老、救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功能的慈善组织。鼓励街道(乡镇)、社区(村)依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社区公益基金,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阵地,建设基层慈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基层慈善事业发展。
(二)拓宽慈善参与渠道。《意见》提出了健全应急机制、丰富捐赠方式、促进融合发展三项措施。将应急慈善活动纳入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推动慈善捐赠由捐款捐物向捐知识产权、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方面拓展;深化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协作,共同开展慈善服务。
(三)大力弘扬慈善文化。《意见》提出了广泛开展慈善活动、加强慈善文化传播、彰显慈善为民功能三项措施。引导慈善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在政务大厅、公共交通、机场码头、广场公园、银行网点等公共场所常态化开展慈善文化宣传,营造全社会人人参与慈善良好氛围;完善慈善资源与政府救助衔接机制,实现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协同合作、资源统筹、相互补充、各有侧重。
(四)加强慈善监督管理。《意见》提出了加强政府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三项要求。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依法治善、依法行善;充分发挥行业性慈善组织作用,制定行业标准,规范慈善行为;加大社会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的监督力度,增强慈善事业公信力和透明度。
(五)优化慈善发展环境。《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培养人才队伍、完善激励措施四项保障。健全完善全市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指导、协调本市慈善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对慈善活动鼓励引导作用;支持培养慈善人才;鼓励社会各界以适当方式对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激励,引导社会公众深化对慈善事业的社会认同、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