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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9-11 15:33 来源: 区科经局 调整字体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山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青山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青山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区有关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的工作部署,全面优化提升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奋力推动全区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根据 《武汉市2023年中小企业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企业总量上台阶。全区市场主体总数达到8.5万户,其中中小企业突破3.3万户,制造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领域企业新增数量比2022年增长15%以上。

(二)优质企业上规模。力争全区新增“四上”企业78家,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30家,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0家,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3家,新增上市企业1家。

(三)创新能力再提升。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70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45家。全区中小企业专利授权量超过1500件。

(四)服务体系再完善。横向集聚各类政策服务资源,纵向贯穿区、街、站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联动机制基本确立,完成首批3个企业服务站试点工作。

(五)发展环境再优化。全区市场、融资、创新、法治、政策环境全面优化,力争在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中实现进位。

二、年度重点任务

(一)狠抓政策落实,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1.强化政策落实。深化落实国家省市纾困惠企政策,落实落细武汉市 《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武政规 〔2023〕 5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武政规〔2022〕23号),加快制定出台 《青山区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构建服务体系。统筹各街道园区中小企业服务力量,并广泛动员各类社会力量。首批建设3个中小企业服务工作站,组建服务专员队伍并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宣讲、融资对接、诉求转办等服务。 (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3.精准政策直达。加强市区联动,依托“汉企通”平台政策库,实现国家、省、市、区四级最新政策全收录,形成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库。加强部门联动,汇编中小企业政策,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提升政策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4.加快政策兑现。按照“能快则快、能早则早”原则,统筹执行计划,创新拨付方式,加快拨付进度。进一步便利中小企业获得财政支持,扩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政策支持范围。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各有关部门)

(二)改善融资环境,破解发展难题

5.扩大小微企业贷款规模。积极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规模,提升市场主体获得金融服务的有效性,为稳市场主体、稳经济增长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6.创新企业金融产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快“首贷户”拓展,将个体工商户列入“首贷户”拓展重点,提高覆盖面、续贷率和便利度。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开展科保贷、科担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制造业企业融资支持,制造业贷款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均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7.提升直接融资比重。落实好发展股权投资一揽子支持政策,激活股权投资市场。联合长江产业投资集团共同发起设立青山区创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方式服务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参与投资优质中小企业项目。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国资局、区财政局)

(三)提升创新能力,增强竞争实力

8.培育创新型企业。联合高校、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促成各类创业项目对接40家次以上,项目落地20项以上。 (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各街道)

9.加快建设创新孵化载体。加强入孵企业服务,全年新增市级以上孵化载体2家。新增2万平米标准工业厂房,为中小企业拎包入驻提供产业空间载体。 (牵头单位:区科经局、区规划分局,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各街道)

10.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新建研发机构,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力争提升到40%。新建中试平台3家,支持中试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中试熟化和概念验证全流程服务,鼓励各类双创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仪器检测、技术指导等服务。全年新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1家,新增科技成果转化联络员6名,促成科技成果转化20项以上,面向全球吸纳一流创新团队来我区创新创业。 (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协)

11.强化质量品牌标准赋值。引导中小企业运用专利导航服务加快专利布局,指导服务中小企业制定国际国内各类标准12项。组织企业参与高校、国有大型企业的专利开放许可,争取低成本获取专利许可。支持高端装备等领域企业进入专利快审“绿色通道”,尽快获得发明专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开展各类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服务。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

12.深化数字化赋能。落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方案指引,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应用场景推广等活动,组织专家和服务机构深入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能力评估与诊断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区科经局、各街道)

13.服务企业引才赋才。对中小企业引进的“武汉英才”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给予政策支持。落实科技副总人才支持政策,优先面向创新型企业人才需求,新增3名科技副总。深入实施“学子聚汉”工程,开展“访企拓岗”“一起向未来”新时代英雄城市学子行、“博士生服务团”“遇见未来”等活动,帮助中小企业招引人才。 (牵头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科经局、区人资局,责任单位:区人才服务中心、各街道)

(四)优化市场环境,提振发展信心

14.组织供需对接活动。围绕重点产业链组织开展供需对接活动。推动政府侧场景向我区数字经济企业开放,常态化对接数字经济应用场景。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强化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推广目录产品供需对接支持。 (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中心)

15.开展拓市场行动。组织中小企业赴境外开拓市场,积极争取外贸订单、提升外贸份额、拓展海外仓面积,以线下“大交流”助推开放质量“大提升”。以优势产业为重点,组织企业参加专业展会活动,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6.支持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督促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各主管预算单位将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情况通过“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凡是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凡是政府投资的大型工程、重大项目招标工作,不得针对中小企业设置门槛。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17.加快清理拖欠账款。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持续推动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披露拖欠信息,加强源头治理,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通过审计监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 (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建局、区国资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纪委监委、各街道)

18.清朗涉企法治环境。开展涉及中小企业的行政行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拒不履行政府所作的合法合规承诺,特别是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发展环境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公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和损害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典型问题。落实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法推行涉企柔性执法。建立律师服务团队,组织开展面向中小企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经局、区工商联、各街道)

19.深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领导干部对口服务中小企业制度,持续开展企业帮扶活动。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定期深入企业了解解决问题,推进“千名局级干部联系服务千家企业”活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选树宣传先进典型。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各街道)

(五)培育优质企业,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20.加快“个转企”。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革登记新政,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加快推进个转企事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落实个体工商户直接转为“四上”企业奖励政策。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城建局、区商务局、区人资局、区税务局、区规划分局、各街道)

21.攻坚“小进规”“小进限”。分行业建立“小进规”“小进限”培育企业库,跟踪监测库内企业生产经营时序进度,认真开展分析调度、主动靠前服务,引导企业尽快成长。强化对临退企业的跟踪预警和精准服务,“一企一策”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稳定存量企业,确保全年新增“四上”企业78家以上。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商务局、区城建局,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税务局,各街道)

22.壮大企业“规做精”。落实 《武汉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企业成长为产业链骨干企业。瞄准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精准招商,引进2个总投资达10亿元以上的强链补链稳链项目。 (牵头单位:区科经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

23.加速企业“精上市”。优化上市分阶段奖励政策,加大首次到湖北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沪深北”交易所首次正式受理上市申请阶段奖励力度。举办上市政策培训等各类活动3场以上。发挥企业上市专家委员会智囊作用,定向组织专精特新企业与上市辅导机构开展对接活动。全年支持1家中小企业上市。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区科经局,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统筹指导和督促推动各街道、各部门抓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任务落实。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有效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加强工作督办。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谋划,加强检查督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落实,拟定工作方案,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进展。

(三)开展指标评价。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体系和监测分析制度,加强统计部门和发改、科经、商务、市场、税务、金融等部门联动和专业对接,定期开展中小企业统计调查和运行监测,发布有关数据信息和运行分析报告,及时研判中小企业发展形势。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

(四)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动员各类宣传资源和力量,全面宣传中小企业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树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良好形象,营造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近悦远来的良好氛围。 

附件: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山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

为进一步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沈 涛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武汉化工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清梅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朱海林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冰峰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耀新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柴  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永东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沈善承 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邓学军 区发改局局长

雷  明 区科经局局长

李  楠 区司法局局长

王志军 区财政局局长

宋文涛 区人资局局长

宋启娟 区城建局局长

赵  蔚 区商务局局长

周京京 区审计局局长

魏  洁 区国资局局长

余东捷 区房管局局长

王  俊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  丽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杜春生 公安分局副局长、交通大队大队长

罗志忠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文刚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中元 规划分局局长

尤  磊 税务局分局局长

陈德兵  区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江  辉 红钢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芸 新沟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汤应征 红卫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贺瑞华 冶金街道办事处主任

涂忠汉 钢花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志国 工人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沈  钧 青山镇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   骏 武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敏  白玉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付光耀 钢都花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灿煌 八吉府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柏祥 化工区规建局二级调研员

王  勤 化工区财政局局长

胡卫东 化工区经发局局长

冯丽华 区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科经局办公,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雷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另行发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