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车临停违章照样开罚单

2018-06-22 08:46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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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6月22日讯(记者汪洋)公务车执法过程中,路边临时停靠被抓拍,能否消除违章记录?近日,硚口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丰监督所便遇到了这一情况,随后向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提出申诉。

  留言者是长丰监督所一位工作人员,6月7日上午,他和两名同事开着一辆执法车外出执法,返回时经过长丰大道常码头汽配用品市场,发现路边有一家餐饮店,执法人员需要检查该店卫生状况是否达标,便靠边停车。

  “当时两名同事下车检查,而我留在车内。”该工作人员说,他平时有个习惯,路边临时停车会打开双闪,以示车内有人,当天也是如此。“我注意到路边是有禁停标识,但我们前后只停了大约5分钟时间,并未阻碍道路交通。”没过几天,该工作人员收到了该车被电子眼抓拍的信息。

  该工作人员有些不解,他认为,执行公务时难免需要将车停在路边,只要时间不长,交管部门应该可以“网开一面”。6月14日,他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反映了这一问题。

  收到留言后,硚口区交通大队进行了调查核实,得知这是一辆挂公务牌照的小轿车,车牌号为鄂A****W,当时停靠在长丰大道路边。该处没有停车泊位线,且停放时间超过3分钟,因此被交通大队电子抓拍系统自动抓拍。

  硚口区交通大队回复这条留言时表示:“您反映车辆系长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单位公务用车,当时临时停放是为了检查街边商户的卫生状况的需要,作为政府执法部门更应模范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6月21日下午,硚口区交通大队相关负责人向长江日报记者介绍,交管部门采用两种方式治理交通违停,一种是民警或协警上路执法张贴违停告知单,不过遇到人在车内或开双闪的情况会先进行劝阻;另一种是非现场执法,即采用电子抓拍系统对违停车辆进行摄录。

  “停靠时间超过3分钟没有开走,系统会自动摄录,相关信息实时上传,录入到全省交通违法信息系统中。”该负责人说,电子抓拍系统对所有车辆一视同仁,即使警车违停被摄录,也需要自己交罚款,否则不能年检。除非是执行非常紧急的公务或者遇到突发情况,被抓拍后可由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报交管部门,然后交管部门向上级申报,再决定能否撤销。“公务车辆更应遵守交通规则,给老百姓树立榜样。”

  责编:陈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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