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房租个税减免却遭中介阻挠
长江网1月10日讯(记者杨荣峰)本想减免一点费用,未料却遭到中介公司和房东阻挠。近日,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有不少网民反映:申请住房租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遭到中介公司和房东的阻挠,要么不报,要么涨租。
1月7日,市民王女士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反映:2018年9月,她通过中介公司在洪山区租了一间房子。近日,她申报住房租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向中介公司咨询申请时必填的“出租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遭到中介公司的阻挠。中介公司说,如果租户申报个税租房减免申请,就涨租金,或者要求租户承担房产税。
长江日报记者在王女士提供的与中介公司的聊天截图上看到,中介公司称,“尊敬的租户,因为目前房租是不含税的,如果您因为申报个税相关文件,需要填写房屋相关信息,出现交税问题都由填写人承担。申报抵税需经业主或房产公司同意。”
中介公司阻挠住房租金个税专项抵扣 市民王女士供图
“这不是毁约吗。”王女士说,她租房时签的是一年期的合同,现在还在合同期内,中介公司怎么能说涨价就涨价?
目前,王女士的投诉已经交办给了洪山区房管局。长江日报记者从洪山区房管局了解到,如果在合同期内,中介公司以个税专项扣除为借口,擅自涨价或者让租客承担税费,就属于违约。合同期内,中介公司若要涨价或者另让租客承担税费,应该和租客协商,协商不成,则应该继续履行合同。
市民周先生也反映了相同的情况。周先生想申请住房租金个税专项扣除,但房东和中介都不答应,要么不准自己申报,要么申报了就涨房租,或者让自己出租金的税收部分。
长江日报记者从业内人士了解到,有的自然人房东出租房屋时不愿纳税,就不主动报税;有的中介公司出租房屋时,为了少缴税,就尽量不从公司的银行交易账户渠道收取房租,而用个人账户收租。租客申报房屋租金个税专项扣除时,要填写出租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自然人房东的身份证号。中介公司和房东担心,租客提交这些资料后,税务部门会要求中介和房东补缴税费。
租客申请房屋租金个税专项扣除后,没有正常纳税的中介公司或者自然人房东会不会被要求补缴税费?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便回复。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武汉市,在月租金和开票总金额不超过3万的情况下,自然人出租房屋,要缴纳百分之一的个人所得税和百分之四的房产税,中介公司租下自然人房东的房子再转租出去,除了自然人房东要按照上文中的税率纳税外,中介公司还要缴纳百分之五的增值税,若算上印花税等其他税种,实际缴税更多。
长江日报记者检索发现,有的中介公司因一直在正常纳税,在面对房屋租金个税专项扣除时比较“淡定”,有的公司还会主动发布租客申请个税专项扣除时需要填报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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