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餐厨垃圾处理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2020-01-04 10:00 来源: 长江日报-长江网

  长江网1月3日讯(记者陶常宁)近日,《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公布,该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餐厨垃圾在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不得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不得排入污水排水管道、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河道、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不能随意倾倒、抛撒,不允许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其他食品,不得直接使用喂猪。武汉市作为全国最早的33个试点城市之一,目前餐厨垃圾处理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2013年6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对餐厨废弃物管理从收运、处置和违规行为处罚上均予以明确,标志着我市正式启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2018年7月,我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项目通过国家验收。

  市城管执法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市一直在不断提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每月对各餐饮单位和收运单位的收运台账、联单资料、收运质量等进行检查;每月对各区此项工作排名,通报问题,强化整改,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2019年,市城管执法委研究还出台了《关于餐厨废弃物分类减量的通知》,从源头分类减量,要求产生单位在餐厨废弃物收运前剔除收集容器中的杂物杂质,推动废弃物产生量较大的餐饮单位安装三相分离装置,有效滤出10%-20%的水分。目前,全市餐厨垃圾末端的日处置量稳定在900吨以下,和之前相比,日减量超过100吨。

  责编:陈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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