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交一年物业费才能拿新房钥匙?
客先生是杨春湖景苑三期业主,据其介绍,小区去年10月底交房,因不着急入住,他一直没有收房。临近春节,他想到新房看看,便于26日前往小区物业领取钥匙。但领取钥匙时的遭遇,却让他有些不愉快。
“物业要预收一年的物业费以及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否则就不给钥匙。”客先生称,小区是还建房,他在此还建有三套房屋。物业费1.4元每平方米/每月,装修押金3000元每套,垃圾清运费12元每平方米。“如果是一套房还好,三套房差不多要2万元,这不是一笔小钱。”
客先生说,他提出,一次拿出这么多钱有压力,能否预交半年物业费,他的房子也没打算装修,能否不交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但物业公司不同意。客先生质疑,物业公司预收一年物业费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权因此扣留业主房屋钥匙?
27日,针对客先生反映的情况,长江日报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称,新房交房时,预收业主一年物业费,这是行业惯例,绝大多数小区都采取这种方式。如果业主有困难,无法一次性缴纳,可以进行协商,不会因此不给业主钥匙。“这位业主去年11月就已经办理了交房手续,只是一直没来拿钥匙,现在的分歧是,我们从交房之日起收取物业费,而业主则想以拿钥匙的时间交费。”
该负责人称,提前收取装修押金和建筑垃圾清运费也是为了更规范地提供管理和服务,如果业主不装修,不会强行收取,也不可能因此不给业主钥匙。“可能是沟通上有误会,针对这位业主的诉求,我们会向公司汇报,协商处理。”
洪山区房管局物业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小区刚交房时,也有业主投诉相关问题,该科对此进行了调查,并约谈了小区物业负责人。在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和收房通知书中,对预交物业费和装修押金等均有约定。据此,物业预收物业费和装修押金不违规,但不能扣留业主钥匙。“从居民角度考虑,我们要求物业公司不能以此设卡,妨碍业主收房,业主如遇此类情况,可进行反映,我们会协调督办。”
记者注意到,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陆续有网友反映类似问题。市房管局物业管理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对于新房预交物业费,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的缴纳应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但物业公司肯定不能以缴纳物业费来限制业主收房。
责编:邓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