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预交一年物业费,才给新房钥匙
1月18日,网民朱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ID:whlycjw)咨询,他是洪山区东原乐见城小区的业主,新房交付时,物业要收取一年物业费,否则就不给业主新房钥匙。他想咨询一下,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朱先生介绍,他大学毕业留在武汉工作,在南湖东原乐见城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去年年底新房交付,他去收房时,小区物业却要求预交一年物业费才肯给新房钥匙。他拒绝预交物业费,物业迟迟不给房门钥匙,导致新房交付后他进不了门。
朱先生认为,自己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房子交付时物业提供新房钥匙是理所应当,物业无权扣留业主新房的钥匙。
记者注意到,该留言已经转办给洪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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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孙笑天
责编:陈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