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该按哪种价格缴费?

2019-12-02 09:08 来源: 长江日报-长江网

  长江网12月1日讯(记者胡琼之 通讯员曹霞)入院时,1053项医疗服务价格还没有进行调整,住院期间服务价格却发生了变化。12月1日,不少正在住院的病人向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咨询,他们的医疗费用该按调价前计算还是调价后计算?

  11月30日零点,全市127家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耗材加成,调整了1053项医疗服务价格。这些项目占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的25.09%。调价中,有437项检查费因为取消耗材加成进行了下调,包括市民比较常见的有核磁共振等、CT等;616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进行了提升,包括住院检查费、动脉穿刺置管术等。

  目前,全市有4万多名住院病人,每个人的服务项目都会涉及到这次调整,又横跨两个不同价格时间阶段,每个人都会遇到按哪种医疗服务价格结算的问题。

  市医保中心解释,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支付环节已经全部平稳过渡,所有机构信息化系统的收费标准和医保结算标准全部调整到位。住院病人在11月30日零点前,享受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原标准进行收费结算;在11月30日零点起,享受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现行标准进行收费结算。

  经过武汉市医保中心监测,11月30日当天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有1.1万人次已经按照新的服务价格进行了医保结算,涉及项目总金额达到400万。

  为保证此次调整顺利完成,我市医保部门制定紧急预案,及时与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衔接,确保群众看病就医不受影响。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市民,由于此次调整的价格项目繁多,市民在进行医保结算时遇到问题,可及时向医院医保服务窗口进行咨询,该局也将安排工作人员在全市医疗机构进行巡查,及时答复市民的问题。

 

责编: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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