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能同时办理积分入户吗?

2019-12-12 09:14 来源: 长江日报-长江网

  长江网12月11日讯(记者汪洋)一家三口能同时办理积分入户吗?公司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该怎么办?为何晚8点后就不允许电动车上轮渡了?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不少网友就自己关心的民生问题留言咨询。解读政策、告知流程、排解忧虑……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了回应,为市民们答疑解惑,收获市民们的赞许。

 

11日19时许,汉口沿江大道的轮渡码头,几乎看不到市民骑着电动车过江 记者汪洋 摄 

  一家三口能同时办理积分落户吗? 

  洪山公安分局:本人办,家属可投靠落户 

  近日,网友黎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想了解武汉市最新出台的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能否将自己及妻子、孩子的户口一起迁入武汉。“留言当天,市公安局洪山分局人口大队工作人员就电话联系了我,后期也在城市留言板上进行了详细解释,我很满意。”

  黎先生告诉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他在武汉出生长大,20多年前到外地求学,户口也随之迁出了武汉,现在家乡的发展日新月异,他想把户口迁回武汉。“不仅是我自己,也希望妻子和孩子能在武汉落户。”

  收到留言后,市公安局洪山分局人口大队查询得知,黎先生的累计积分超过了75分,符合在汉落户条件。

  不过,工作人员也告知他,积分入户只能办理申请者本人的入户,黎先生的妻子和孩子可以在其办完入户后,通过投靠的方式落户。

  目前,黎先生已前往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递交了入户申请资料,“虽然妻子和孩子暂还不能落户武汉,但办理单位已经告知了详细政策,我们耐心等待就好了,不再焦虑。”

  网友杨先生也在城市留言板上咨询过积分落户问题,他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提交了申请资料后,显示自有房屋这一项审核未通过。留言咨询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告知杨先生,他的情况比较特殊,可能是个人房产信息登记不规范,建议他前往区政务中心查询。

  “目前,洪山区政务中心已经受理了我的资料,正在等待办理结果。”杨先生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为他指明了解决问题的路径,他为此给出满意评价。

  公积金余额能否还组合贷款的商贷? 

  公积金中心:正常还款6个月,才可提取还商贷 

 

“民呼我应进社区”走进江汉区唐家墩街西桥社区,活动现场气氛热烈 记者何晓刚 摄 

  网友王先生曾是武汉一家软件公司的工程师,在该公司工作一年半时间,公司未给他缴纳住房公积金,近日,王先生向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之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随即介入调查。
 

  目前,此事虽然还没有最终结果,但王先生仍给予办理单位“满意”评价。

  王先生于2017年10月入职这家软件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月薪11000元,今年3月20日离职。“公司未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违反了相关规定。”王先生说,12月4日留言反映情况后,次日就收到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并联系了他此前就职的公司,协调双方解决问题。

  经办这条留言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汉口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查了解得知,王先生入职这家公司之前,公司与他口头约定,可以增加王先生的到手收入,但他的社保、公积金等得自己缴纳。

  该负责人表示,即使双方有此口头约定,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我们正在协调双方解决此事,如果该公司不愿意协调解决,我们准备走行政执法流程。”

  对住房公积金中心给出“满意”评价的还有黄陂区居民陈先生,他使用组合贷款购买了首套房,公积金每月缴存额足以覆盖公积金月还款额,目前公积金账户内还有较多余额,他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想知道能否提取出来用于还商贷部分?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不仅电话联系我,了解我的具体情况,还在留言板上写下了近500字的回复,详细解释政策。”陈先生说,目前他的组合贷款正常还款还不到6个月,因此暂不符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条件,“但我对相关政策已经很清楚了,不再着急了。”

  晚8点后电动车为何不能乘轮渡? 

  公交集团:轮渡功能变化,电动车可走长江大桥 

  “虽然晚8点后,电动车还是不能乘轮渡过江,但对于市公交集团的解释,我还是比较满意的。”10日上午,网友施先生向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表示,“民有所呼,我必有应,我更看重办理单位回应的态度。”

  施先生家住武昌,在汉口上班,原来他的上班路线是每天早上骑电动车到江边,然后转乘轮渡到对岸武昌,再骑电动车到公司。下班后如果时间还早,就骑电动车走长江大桥非机动车道回汉口,有时候加班晚归,则还是乘坐轮渡过江。

  今年,10月初,施先生加班后回家发现,晚上8点之后,不允许电动车和自行车上船了,这一变化让他有点不知所措。随后,他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反映了情况。

  收到这条留言后,市公交集团先是电话联系了施先生,告诉他因轮渡承载的功能已经发生了变化,部分航线的功能分化已经逐渐明朗。

  晚上8点前的普客航班依然保留城市公交功能,可以电动车过江,晚上8点后的零点航班为旅游观光性质的观光渡船。而现在晚上8点后乘坐零点航班的电动车已经极少,加上公司近期已将零点观光渡轮运营船舶进行了提档升级,该船舶不适宜也不方便乘载电动车。

  “公交集团在回复中表示,他们曾于9月13日张贴过公告,告知9月16日起晚上8点后零点航班禁止电动(非电动)自行车通行,如有电动车需过江建议乘坐8点前的普客航线。”施先生说,可能是自己那段时间走长江大桥过江,没有留意到轮渡这边张贴的通知,公交集团同时还告知他,晚7点后可走长江大桥过江。经过相关部门细致负责的解释,施先生理解了相关政策。

  还有这些回应收获市民赞许 

  误解及时澄清 

  光谷悦城小区未违规加收水费 

  赵女士是光谷悦城小区居民,最近小区居民都在讨论一件事情:“武汉市居民用水收费基本标准是2.32元/吨,而小区物业却按照2.47元/吨的价格收费,长此以往,业主们很吃亏。”

  收到赵女士留言后,东湖高新区发改委核实发现,光谷悦城小区于2018交房,目前处于装修管控阶段,入住率相对较低。赵女士所在楼栋居民用水并未抄表到户,水费由小区物业公司按照2.47元/吨代为收取。赵女士查询到武汉市水费基础标准为2.32元/吨,则认为物业公司水费加价收费不合理。

 

 

官方回复 

  区发改委回复赵女士时,向她介绍了武汉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相关管理规定,告知武汉市中心城区供水价格中,居民生活用水按阶梯式加量水价,户月用水量中25吨(含本数)以内的水量,到户价格为2.47元/吨,其中含供水价格1.37元/吨,污水处理费1.1元/吨。

  据了解,2.32元/吨是2013年至2016年的收费标准,2016年2月之后作了最新调整。因而,光谷悦城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并未违反规定加价收取水费。

  区发改委还联系小区物业进一步调查了相关情况,随后物业在小区各门栋张贴公示,详细列出了每家每户用水情况,以及收费价格,让水费收得明明白白。

  “此前不了解政策,造成了误解,在城市留言板咨询后,这些误会都消除了。”赵女士说,她对高新区发改委的办理感到满意。

  事项正在推进 

  花山河商业核心区一期明年启动 

  
 

 

官方回复 

  网友骆先生是花山片区居民,近日他留言咨询:花山河项目具体何时开工建设?骆先生说,花山片区入住的居民越来越多,但周边却没有配套的商业项目,居民逛商场和超市都很不方便,此前听说这里要规划建设花山河项目,但多年来却还没有开工,大家很想知道项目进展。

  收到这条留言后,东湖高新区相关部门核实了该项目情况,并回复了骆先生。工作人员表示,花山河项目受限于拆迁和高压线迁改工程影响,进展缓慢,目前拆迁已基本完成,正在土地整理中,花山河南岸高压线迁改已完成90%,正在向国家电网申请停电安排。目前有一宗商业用地在挂牌中,预计明年开始启动花山河商业核心区一期开发。

  骆先生说,最近经过花山河项目规划用地,看到工作进度相比之前有不少的进展。“虽然仍不知道何时能建成,但知道项目仍在推进中,我们至少心里踏实了。”

  问题耐心解释 

  法院告知案件进展并留下联系电话 

  “法院收了我递交的案件材料,进展如何了?”近日,网友周女士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提出此疑问,希望东湖高新区法院能给个解释。

  周女士所说的案件,涉及到一起劳动纠纷,仲裁部门已判定周女士胜诉,但对方却拒不作出经济赔偿。周女士只好再向法院求助,申请强制执行。“眼下年关将近,我希望法院执行局能尽早办案。”

  周女士12月9日下午留言后,次日早上9时左右就接到了东湖高新区法院打来的电话。工作人员解释说,窗口工作人员收到周女士的材料后,按流程已经在笔记本上作了登记,虽然没有给她回执,但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经办这条留言的东湖高新区法院工作人员向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介绍,每年要受理1万多起类似案例,工作量很大,法院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处理。收到材料后一般会再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实在调解不成,再将案件材料录入系统,移送执法局强制执行。材料录入系统后,会发短信向当事人告知。

  “周女士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我们收到留言后立即电话联系了她,告知了法院的办案流程,请她放心,并告知了立案大厅及执行局电话,方便她随时来电咨询。”该工作人员说。

  得到法院的详细答复,周女士表示理解,并给出了“满意”评价。

 

  责编: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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