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管局:交强险实现"无纸化"证明
记者发现,市交管局回复:根据《关于加强警保合作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推动信息技术在交通管理与服务领域的深度应用,全面推行保险凭证电子化,对车辆所有人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可以制作机动车交强险电子保险凭证(以下简称“电子保单”)和交强险电子标志,实现“无纸化”证明。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中,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查询电子保单、电子标志信息,对已经投保交强险且经查验无误的,不得以未放置保险标志为由予以扣留车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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