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各界生活物资捐赠工作的说明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号通告和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及物资保障(社会捐赠)组的工作部署,现对生活物资捐赠工作说明如下:
一、物资接收主体
武汉市慈善总会是社会各界捐赠的生活物资的接受主体,负责会同武汉市商务局、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物资收发管理等具体工作。
二、物资捐赠流程
按照“信息收集与登记→制定分配计划→安排物资调运→办理物资交接→办理捐赠手续”的程序进行捐赠。
三、捐赠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捐赠生活物资联系电话,按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号通告(http://www.cjrbapp.cjn.cn/wuhan/p/152927.html)的联系方式执行。即日起,武汉市商务局原公布的捐赠电话停止使用。
武汉市商务局
2020年2月18日
责编:陈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