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重大工业招商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

2019-08-06 11:19 来源: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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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 

重大工业招商项目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鼓励各区(开发区)引进重大工业招商项目,充分发挥工业招商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积极作用,根据市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及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201535号)、《武汉市重大工业招商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武经信工投2015222号)文件精神,市经信局将于近期组织2019年度重大工业招商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111日以后,各区(开发区)新引进实际投资额在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工业项目,各区(不含东湖开发区、武汉开发区)新引进实际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工业项目。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和环境保护政策,以及武汉市工业发展规划,已获得项目备案或核准; 

  (二)项目实施地点为武汉市行政区域,项目实施企业在武汉市缴纳税收; 

  (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2011),属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项目。 

  二、支持标准 

  (一)对新引进实际投资额在50亿元以上(5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的区,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其中:签约且项目正式开工后奖励200万元,项目投资额完成一半奖励400万元,项目完工投产后再奖励400万元; 

  (二)对新引进实际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1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的区(不含东湖开发区、武汉开发区)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其中:签约且项目正式开工后奖励20万元,项目投资额完成一半奖励40万元,项目完工投产后再奖励40万元。 

  项目签约兑现奖励时,要求项目已实质性开工,投资额按项目投资协议所签订的投资额核定;项目投资过半兑现奖励时,该项目实际投资额应完成项目协议书中投资总额的一半,实际投资额以企业已发生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核定;项目完工投产兑现奖励时,该项目已按协议内容建成投产,且项目实际投资额应完成项目协议书中投资总额的80%以上,实际投资额以企业已发生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核定;固定资产投资额以项目所在区统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三、申报材料 

  1、武汉市重大工业招商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由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填写,并加盖公章); 

  2、项目投资协议(收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收复印件,验原件); 

  4、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证明材料(收复印件,验原件); 

  5、项目进展情况材料; 

  6项目开工、投资过半、完工投产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一式两份。 

  四、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的形式进行。网上申报时间:2019815日—828日,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报请登录市经信局门户网站,点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进入申报审批平台,选择相应资金类别进行网上申报。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 

  申报网址:http://119.97.200.101/ 

    人:赵海          箱:zhaohai.whec@qq.com 

  联系电话:027-8531946918162605466 

    

    附件:武汉市重大工业招商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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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邓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