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列入非机动车管理

2019-03-16 11:5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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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3月16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吴曈 唐煜 通讯员胡琼之 刘翠微)“感觉比以往的电动自行车更轻便,更安全了。”3月15日上午,在武汉会展中心广场举办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新国标3·15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市民王先生在体验区试骑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后说。

  此次活动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交管局联合组织,武汉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承办,十余家电动自行车企业和经销商参加,活动吸引了数百名市民前来体验、咨询。长江直播进行了全程直播。

  新国标车明确非机动车属性

  4月15日起实施的电动车新国标,明确了电动车非机动车属性。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电动自行车本质上是带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车,应当符合自行车的相关特征,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因此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从根本上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产品相区别,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此外,脚踏骑行功能还可以作为电驱动的重要补充,能够让消费者在车辆故障或电池乏电时继续行驶,避免了长距离的推行,便利消费者使用。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长江日报记者李永刚 摄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有明确的定位,那就是日常代步。如果车速过快,车辆还会自动发出报警提示。

  据了解,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同步,《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国标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安全性摆在首要位置,除了限速,新国标车车身全部使用阻燃材料,同时淋水涉水性能也得到了极大提升,这将有力保障使用者的安全。

  4月15日后旧标车不得销售

  “下个月新国标正式实施后,监管部门将清查市场,非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销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15日开始,市场上将全部销售新国标电动车。市场监管部门将向全市所有电动自行车商户宣传新国标,并动员商家消化现有库存。

  武汉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会长翁增斌说,凡是进入武汉市销售的各大电动自行车品牌,协会将对其下属分销商各街道门店进行登记,并上传到监管部门,便于实时监控,同时,协会也将保持自律,对市场进行不定期抽查。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让电动自行车市场更加规范。

  如何判断新国标电动车是否合格,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新国标对每一台出厂的电动自行车都有严格要求,甚至每一个螺丝都必须经过3C认证。“消费者在购买前可以要求查看产品合格证,并扫描二维码进行比对,如果发现问题,可随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

  5月31日后旧标车不予上牌

  现场还有不少市民担心,现在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还能否上路行驶?市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只要是已经登记上牌的车辆,仍然可以正常使用,不强制报废。具体可上路行驶多长时间,武汉市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细则。

  据介绍,新国家标准实施前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继续有效,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老国标车型,购买符合新国家标准《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并办理登记上牌。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置的武汉市《第四批电动自行车目录》内老国标电动自行车,设置45天的注册登记有效期至2019年5月31日止,有效期满后不再办理注册登记,不得上路行驶。

  新国标实施后,车辆所有人应在购车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购车发票以及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在辖区内交通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办理,并现场交验车辆。

  责编:陈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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