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频频投诉小区“宽带垄断”,三部门均称“管不了”

2020-12-29 09:13 来源: 长江网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28日讯(记者杨荣峰)小区交房后,业主们发现,只能选择一家运营商的宽带,其他通信公司若要进入小区,需要缴纳“进场费”,甚至干脆被禁止进入小区“抢生意”。近日,不断有市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反映小区宽带被垄断。

  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粗略统计,今年4月份以来,市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投诉存在类似现象的小区有近30家。

  记者调查发现,上述案例中,开发商多将小区通信设施的建设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公司,并与之签订零费用建设合同。哪家宽带运营商能进小区,由第三方公司说了算,进场后,第三方公司再向该运营商收取费用。

  “进场费”合理吗?如何破除“宽带垄断”?连日来,记者就此采访通信管理、房管、建设部门,相关负责人却均称“管不了”。

  搬进了新房,市民却不能自主选择宽带 

  11月份,东西湖区融创观澜府业主王女士反映,小区交房至今,只能安装中国电信的宽带,无法安装中国移动、联通的宽带。

  “我的手机号码是移动的,为什么不能用手机号码开个宽带?”王女士质疑,小区存在“宽带垄断”。

  王女士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反映此事后,东西湖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将小区南区、北区的通信设施工程建设分别委托给了武汉市创盛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武汉普光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对欲进入小区的联通、移动公司提出收取一定费用,但未达成一致。

  记者联系上武汉市创盛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通信设施确实是该公司施工,“但没有‘进场费’一事”。

  融创观澜府小区开发商工作人员则告知记者,第三方公司确实提出向运营商收取“进场费”,开发商介入协调过,但收效甚微。

  今年4月份以来,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不少市民反映小区存在类似“宽带垄断”问题,涉及洪山区杨春湖畔、黄陂区盘龙城山海观、蔡甸区天元四季花城等近30个小区。

  宽带用哪家,竟是第三方公司说了算 

  记者了解到,2013年8月3日,武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国家标准的通知》,其中规定:小区开发商必须同步建设住宅区内的通信设施,并将所需投资纳入住宅项目建设成本。

  记者发现,被投诉“宽带垄断”的小区几乎都未遵守上述要求。

  东西湖区融创观澜府小区开发商将通信设施外包给两个第三方公司,建设成本由第三方公司自担;洪山区杨春湖畔小区开发商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阳春湖畔小区进行通信设施建设,双方签订的是零费用建设合同;武汉经开区盛世港湾小区开发商为了节约投资,将通信设施交由第三方公司投资建设,后期该小区宽带接入由第三方公司负责处理。

  这些案例中,开发商与第三方公司签订零费用建设合同,第三方公司则向宽带运营商收取一定费用。

  “开发商不承担投资,而将投资转嫁给第三方公司,是问题的根源。”市通信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确保小区交房时宽带可用,第三方公司会指定一家运营商进场,并向后续欲进场的运营商收取“进场费”,收回投资成本。在部分小区,第三方公司会与运营商签订垄断性协议,只允许该运营商进场,拒绝其他运营商进场。“这就违反了宽带运营商平等接入和使用的原则,侵犯了业主的选择权。”

  “事前监督”成空,开发商转包行为屡屡出现 

  为何屡屡出现开发商将通信设施工程的建设转包给第三方公司的情况?

  据悉,2016年初,市通信管理、城乡建设、房管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到湖北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武汉市分中心申请监督、检查以及验收,验收时提交《平等接入服务承诺书》、通信设施建设合同等。

  记者从市通信管理局了解到,许多开发商没有提前申请监督,只是在小区竣工后,请通信管理部门检查小区通信设施的质量是否达标,无法判断通讯设施的建设是否被转包。

  2019年8月底,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曾公开回应:2015年至今,武汉市交付小区约800个,但实际到市通信管理局申请质检和验收备案的楼盘仅110个,“大量小区的通信设施建设情况游离行业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之外”。

  如何破除垄断?三部门均称“管不了” 

  如何破除小区“宽带垄断”问题?记者就此采访市通信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均称“管不了”。

  市通信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通信管理部门只能对运营商进行监管,无权处罚开发商。即便开发商提前主动申请了监督,还是可以通过签订隐性合同的方式规避监管,达到转包第三方公司的目的。

  市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小区通信设施投资成本转嫁给第三方公司是开发商的行为,应该由房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房管部门监管开发商的市场销售行为,小区“宽带垄断”问题应由通信管理部门牵头查处。

  采访中,市通信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说,《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国家标准的通知》《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等文件的细节有待优化,未涉及开发商转嫁成本后由谁处罚、小区“宽带垄断”形成后如何监管等关键问题。“我们也向上级部门上报了这些问题,希望能细化监管文件。”

 

责编: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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