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办理离婚析产登记后 可单独出售

2019-05-07 14:36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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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0日,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报道(咨询丨离婚后二手房交易需要前妻签字吗?)网友于先生称,夫妻婚内的房产,离婚后协议房产归属男方,不动产证也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后男方有意卖房,在过户时,武昌区房管局工作人员称此房卖需要前妻到场签字,否则不能交易。他想知道,在前妻不同意签字的情况下,此房还能不不能卖?

  记者发现,武昌区回复了该留言的办理情况:房产是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为夫妻共有财产,需要办理离婚析产登记后,才可单独出售该房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离婚满一年以上,离婚协议书中必须明确标明该房屋(详细的坐落地址)归您单独所有,才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你对武昌区的此次留言回复是否满意请关注“武汉城市留言板”(微信号:whlycjw),点击>>我要留言 反


  记者:李爱华

  责编:陈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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