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378个小区“挂”上留言板

2019-11-17 09: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关注民生 人民满意”之物业服务小区行,走进武昌安顺家园小区

  

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咨询、体检、磨刀、缝补等便民服务项目,宣传冬季防火知识长江日报记者何晓刚 摄

  长江网讯(记者孙笑天 李爱华 刘海锋)11月16日上午,武汉市房管局联合市网群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开展“关注民生 人民满意”物业服务小区行活动。以“依法交存维修资金,共建共享平安家园”为主题,工作人员走进全市2378个住宅小区,为居民提供线下咨询反映渠道,零距离为业主解决问题。

  活动共走访收集群众反映问题908个,现场解决818个,超过九成。现场暂未解决的问题已第一时间分发各相关部门和物业企业积极受理处置。

  为何要交存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如何交存、归谁所有、使用范围有哪些……记者注意到,市民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等热点问题的疑问均得到了解答。

  房子过了5年质保期,谁来维修?

  维修资金来“养老”

  在武昌区金地国际花园小区会场,不少居民前期通过市网群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等平台反映小区外墙空鼓脱落问题,活动现场,再次询问了处理进展。

  小区2010年交房,有9栋高楼,今年夏天发生外墙瓷砖脱落情况,其中1号楼最严重,有约25%墙体脱落。过了5年质保期,开发商不予维修。

  现场工作人员介绍,前期,武昌区房管局已接到反映,工作人员多次到小区调研并多方沟通协调。在小区业委会、社区、街道等多个部门的努力下,目前,已决定通过“应急通道”使用维修资金,最快下周就将展开维修工作。

  听说问题即将得到解决,几位居民长舒了一口气。有居民感慨,幸亏大家都交存了维修资金,房子老化了、有问题了才有保障。

  “维修资金就是咱们房屋的养老金。”武昌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均对维修资金交存作出明确规定,交存维修资金是业主应尽的义务。

  工作人员介绍,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房屋年久老化后,上述这些设施都过了保修期,维修更换就要用到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管理原则是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

  我买的房子交了维修资金吗?

  开发商没交维修资金不得交房

  16日上午,长江日报记者在多个活动会场注意到,维修资金如何交存、交存标准、归谁所有等问题成为市民咨询热点问题,各会场房管部门工作人员也一一耐心解答。

  工作人员介绍,2011年8月1日以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业主在房屋所在地区政务中心维修资金窗口开具交存通知书并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11年8月1日以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业主凭武汉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交存通知书到交通银行任意网点或房屋所在地区政务中心维修资金窗口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另外,根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时间和方式由购房人与开发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不交存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

  屋面、外墙、电梯、监控、消防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要维修时,如果不按规定交存维修资金,将会导致因少数业主资金“空户”,出现资金缺口而使维修无法开展,从而引发房屋居住安全、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等一系列问题,影响小区和谐稳定。

 

责编:陈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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