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还建房需先办理不动产登记

2019-02-04 09:56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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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2月4日讯(记者 孙笑天)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1月23日报道(咨询丨父母年事已高,以后还建房如何合法继承?),网友严先生咨询,本人独生子,父母年纪比较大,现住在拆迁安置的还建房内,由于没有房产证,以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呢?

  记者发现,市房管局已经回复了此留言:依据网友所反映的情况,必须先办理还建房不动产登记,待继承发生时,再办理继承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具体办理登记手续可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办理。

  您对市房管局此次留言回复是否满意?请关注“武汉城市留言板”(微信号:whlycjw),点击左下角“我要留言”反映。

 

 

    责编:陈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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