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办好了改名需到户籍机关
长江网1月30日讯(记者李爱华)拿到《出生医学证明》后发现,孩子与家中一名长辈重名了。这可急坏了孩子的父亲。1月28日,一市民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咨询:出生证办好了,孩子的姓名还能改吗?
家住洪山区的杜先生称,他为前不久出生的儿子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并以此名进行了出生医学登记。可拿回《出生医学证明》后,孩子的爷爷奶奶发现,孩子的姓名与家中一位长辈姓名重名了。
杜先生这下也犯难了,他特地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询问,出生证办好了,孩子的姓名还能改吗?
1月29日,市卫生健康委回复杜先生称:根据《市卫生计生委 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卫计〔2013〕43号)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后,经申领人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换发,如婴儿父母(监护人)需变更婴儿姓名,应在登记户籍后,由公安部门户籍登记机关办理。
长江日报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根据户政管理对出生登记项目的规定,出生入户申报的姓名,应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申报人要求使用与出生医学证明上不一致的姓名,由父母双方同时到场,并向公安机关提交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审核批准后按照申请的姓名予以登记婴儿姓名,同时可将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姓名作为曾用名登记。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和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致,不会对孩子产生什么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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