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姓名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2019-02-22 08:52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调整字体

  长江网2月22日讯(长江日报记者汪洋 孙笑天)东湖高新区网民留言咨询:因名字不好听,常遭人取笑。想申请改名,该如何办理?


  长江日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通知》等规定,变更更正姓名,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其中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需父母双方签字)、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单位职工、公务员还需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变更的证明。集齐相关材料后,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责编:陈玉君

首页

热点

金点子

好网民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