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复工复产规定个体户无须登记即可经营
长江日报-长江网3月27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武严)即日起,符合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就可以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27日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获悉,我市出台市场监管13条举措,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帮助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对于稳就业、保民生意义重大。根据新政策,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利用自己技能从事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 自主承诺后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特别是对于从事基本生活保障零售业的个体工商户,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据介绍,为支持复工复产,全市市场主体证照有效期、年报截止期顺延。受疫情影响的生产经营者,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注册证、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计量授权和计量标准证书,在疫情期内有效期届满的,顺延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全市企业2019年年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个体工商户2019年年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力度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准营便利化,帮助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开辟疫情防控相关审批事项绿色通道,对申请生产经营疫情防护急需用品的许可事项,急事特办,专人跟办。鼓励“不见面”审批、远程视频核查。
新政策还规定减免相关技术服务费用。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复工复产企业免收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费,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免收特种设备检验费。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省内复工复产企业免除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费用。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计量、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等服务,帮扶企业复工复产。计量监管部门开辟应急通道,全力满足红外体温测量仪计量检定校准(核查)服务需求;鼓励检测认证机构尽早复工,开辟线上咨询、受理、评价等综合服务,尽可能采取不见面方式为复工复产企业开展检测认证;鼓励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增加企业复工复产所需标准的有效供给。对复工复产企业的特种设备,推行网上报检服务,尽力压缩检验、审核时限,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知识产权部门将全面深化知识产权服务,推行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集中托管,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专利保险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融资难题。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复工复产期间,全市将严查各类涉及市场主体的乱收费违法行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负担。打击防控物资生产领域和基本民生商品领域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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