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缴过还能申请生育津贴吗?回应来了

2021-04-02 09:07 来源: 长江网

  长江日报4月1日讯 去年8月社保断缴过一个月,现在怀孕了能领生育津贴吗?生育津贴申请时限是多长时间?发现怀孕后应该如何办理生育保险?近日,不少网友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咨询生育保险相关问题,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一一解答。

  社保断缴过还能申请生育津贴吗? 

  近日,市民梅女士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去年8月她的社保中途断缴了一个月,9月开始续缴保,很快自己就怀孕了,预产期是今年6月份,这种情况下还能领取生育津贴吗?

  市医保中心:经核实,梅女士2020年9月由单位连续参加生育保险至今,预产期为2021年6月,根据规定:新参保单位的职工缴费次月起可享受生育津贴,但须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

  据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梅女士虽然去年出现过断缴,但从去年9月至今已经连续缴费满6个月,符合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

  怀孕后如何使用生育保险? 

  市民周女士留言称,自己刚刚怀孕,单位这几年一直在缴纳生育保险,但前期几次产检都是自己花钱的,没有使用医保卡,想知道医疗保险如何使用,产检以及分娩的费用届时如何报销?

  市医保中心:可通过本人手机支付宝或“武汉人社”小程序办理生育就医登记,经审核通过后,持本人医保卡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检、生育分娩的医疗费用可按武汉市生育保险政策减免结算。

  该中心工作人员透露,办理完生育就医登记后,孕期在定点医院产检,可以减免515元产检费用。后期分娩,三甲医院最高可以减免3900元。

  生育津贴办理时限是多久? 

  市民文先生近日在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称,妻子2018年初进行生育就医登记,2018年底分娩,之后一直没有换工作单位,但也没有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想知道生育津贴报销是否有时效性,现在还可以申领吗?

  市医保中心:经了解,文先生的妻子2018年10月生育分娩,单位在职工产假期间为其发放了产假工资,根据《关于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2013]43号)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生育津贴是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长江日报记者刘海锋) 

 

责编:罗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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