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方和法律权威鉴定机构正式出具鉴定结果之前,几乎在网上已经判决这个农民和当地政府的舆论死刑.弄得陕西省政府迟迟不敢公布二次鉴定结果。
这说明中国网络的发展,已经对政权的民主化改革产生了巨大影响!就与厦门PK化工项目一样,网上民意和民众万人散步,最终网络民意让要政绩不要环保的这个项目流产了。但是网上民意是不是一定天然有理呢?
我认为不一定。我认为不能在网络上搞"造反有理"和群众运动天然有理。因为这是文革遗风。
因为网上的民意实际上也是有人为因素操盘的。比如,在泽东热的问题上,主张泽东万岁他个人崇拜的意见在网上可以畅通无阻,甚至主张重新评价四人帮,主张文革复辟的贴子也可以在网上见到。相反,对此持反对意见的则往往遇到无理的封权。因为网管的政策水平和历史知识以及科学判断力,是千差万别的,网络各级老板也是有政治倾向和利益取向的。
说到这只华南虎,也可以见到网络威权主义正在中国形成,甚至已经可以看到网络专政由商业化操作的影响力正在扩大。
从法理上说,无论陕西这个农民所拍摄的华南虎是真是假,在正式法律权威鉴定机构出具法律鉴定意见之前,这个农民是有著作权的。谁置疑,可以。但谁主张谁举证,应当由法院主持法律鉴定会来认定真假,在此之前,网易在网上刊登农民的虎照就是非法侵权。
一个网络公司只是一个法人,在民事关系上与周姓农民这个自然人一样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网络不能也不应当对这个农民居高临下。就是将来法院鉴定证明这个农民的华南虎照片是假的,网昴公司既没有权力,也没有理由对这个农民实施网络暴力。因为,没有人以民主授权的方式,赋于网易公司任何公权力,一个网站和任何一个公民一样,都可以置疑华南虎事件,都可以举证揭发诈骗犯罪活动,都可以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但是,要走法定程序,要向公安局或检察院举报,而不是自己去当警察,检察官或法官,更不能由一个商业网络公司将公检法一条龙公司化。这和文革时期的群众专政又有什么两样?
网络公司你请来的专家就是权威?我看也不一定。尤其是那个美国神探,台湾的两颗子弹,就让所有的国人在五年前就对他的诚信和职业操守没有了信心。网易公司只有私权,绝对没有公权力。一个有着国外资本,在资本市场上忽悠到一笔巨资,就可以在中国实施网络专政?
我看此风不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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