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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速普及注射死刑

发表时间:2008-04-10 11:16

来源:长江网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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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官的最后特权”?

  1996年3月,首座试点城市昆明为四名死囚执行了注射。作为一种隐秘的执行死刑方式,注射陆续通过解密性的新闻报道,或坊间的传说版本,间接进入公众视野。

  曾目睹过注射行刑的一名法官告诉本报记者,被固定在执行床上的犯人,“眼神像临终前的病人一样安静”。注射数秒后,电脑显示屏上的脑电波停止了跳动,变成几条毫无生气的平行线。

  注射全程让这名法官肃然而生“专业感”,因为这“不再是对一个有疼痛感的肉体行刑,而是对一个拥有所有权利的司法对象,依法剥夺其生命权”。

  据媒体披露,注射行刑共分三步进行。执行法警首先将死囚固定在注射床上,像平常给病人打点滴一样,将针头扎入死刑犯的静脉血管。这项工作一般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法医担任;接下来是注射药品,分别为“1号药”和“2号药”,待执行号令一发,执行人员手按“注射键”,两种药水相继注入死刑犯体内。最后,由法医根据心跳、呼吸等来确认罪犯死亡。注射全程不超过两分钟,并伴以轻音乐为背景。

  3月1日,成都中院全面推行注射死刑,这让周建中感到兴奋。这名有14年从业经历的前缉毒刑警,对毒贩曾恨不得“拉出去毙了”。改行做刑辩律师后,在死刑短期内无法废除的情况下,他赞成“至少能让他们有尊严地死去”。

  让这位律师颇感欣慰的是,他代理的一名女毒贩经其帮助,得以注射方式终结生命。

  32岁的女毒贩名叫李华,携枪贩毒43公斤,在狱中不停地哭泣和写诗。周建中清楚地记得,得知通过注射申请时,她说了句,“可以走得诗意一些了”。

  西部某高院刑庭的一名法官透露,对于执行注射死刑,院里并无成文标准,而是在实践中倾向于对主观恶意大、社会危害性大的暴力犯罪,采用枪决,毕竟“不能不考虑公众尤其是受害者家属的反应”。

  在全面采用注射执行之前,“走得诗意”始终是少数人的幸运。

  周建中代理的绝大多数死刑案件,最终仍是被送上枪决刑场。他曾为一名死囚申请注射未果。死囚被枪决后,他陪其父到法院领取骨灰,老人当场哭得失去知觉。

  注射的“轻松”,仍然挑战了一些人的思维。据媒体报道,曾有市民致信昆明中院,称“对罪大恶极的死刑犯来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样的死法,太便宜他了”。一名癌症患者甚至向昆明中院索要药剂配方,求痛快一死,遭拒后,病人愤然说道:“你们宁对死刑犯仁慈,却不愿成全一个病人!”

  注射刑一度还被理解为“贪官最后的特权”,媒体报道中注射刑多适用于中高级官员,如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等。对此“死亡面前人人不平等”的现象公众一直表示质疑与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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