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了提高专家的生活待遇,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通知,提高1994年以前按月发放津贴标准(1994年后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为一次性发放):从今年元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
根据此次通知精神,必须核查目前尚继续按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姓名、通信地址、电话等详细信息,否则将可能取消其资格。市人事局相关部门对我市1994年以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381名专家进行了核查,但部分人员因企业改制、出国等异动原因,一时难以联系。
为维护专家的切身利益,市人事局有关部门特呼吁相关专家,尽快与市人事部门取得联系。元月23日前,请将联系方式或有效信息发至电子邮箱:whzj@vip.163.com;或致电8240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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