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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摩”新国标被迫缓行 商户喜贴公告
武汉综合新闻网 www.cjn.cn
发表时间:2009-12-17 09:41 来源:长江网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长江网讯】  (长江网综合报道)导语:昨天,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出《关于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实施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出台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如果这个新国家标准实施,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大街上常见的电动车将被纳入摩托车管理,电动自行车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新标准引发社会广泛争议。

  ■消费者——新标准“绑架”1.2亿车主

  ■制定方——新国标拟定程序合法

  ■企业方——2000家企业或退市

  ■中自协——电车、电摩国标“交锋”已三年

  ■旁观者——国标之争涉行业利益博弈

  ■专家观点10年前标准被市场“突破”

  本地市场:“电摩”国标一公布 市场销量减九成 每天有人来退货

    ■消费者

    新标准“绑架”1.2亿车主

    我骑了七八年的电动自行车,前后换了三辆,喜欢的就是它兼具摩托车和自行车的便利。电动自行车的时候,就能享受自行车的待遇;现在,有人要让它改名,叫电动摩托车,这样,它就得执行摩托车的标准。要考驾照,要办保险,要走机动车道……花钱多了,麻烦多了,安全反倒少了。这样的车,你还会骑吗?

    当然,会有赢家,新国标的起草者是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和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敢情就是造汽车和造摩托车的负责起草。用意只有一个,那就是逼1.2亿骑电动自行车的人都能去买汽车,买摩托车。让他们考虑低收入者是否划算,道路是否拥堵,生命是否安全,环境是否清洁,只能觉得滑稽。现在可怕的不是理在谁手里,而是规则的制定权在谁手里。

    前日,据石家庄市一些电动车销售商表示,原来每天销售十台左右,锐减到每天三四台。许多打算购买电动车的市民纷纷观望。

    ■制定方

    新国标拟定程序合法

    那么,新国标究竟是如何出炉的呢?

    根据公开资料,《电摩条件》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下属的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拟定,那么这个标准化委员会在制定这份标准时有无征求公众意见?

    3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不过工作人员称该中心领导正在开会,无法做出回应。

    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暂时无法答复,但可以肯定地告诉您的是,标准拟定的程序合法,征求了相关企业意见,也征求了政府意见,否则无法通过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的审核。”

    ■企业方

    2000家企业或退市

    有趣的是,部分电动车从业者却并不这样认为。一些电动车销售代理商在接受采访时,感觉十分突然。“我也是看网上才知道的,按说,这样的规定,厂家应该事先和我们说,毕竟马上就要执行了。可问了厂家,厂家也不知道。”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新闻发言人胡刚昨日公开表示,新标准或将会使得行业内出现一轮破产高潮,众多的中小电动车企业由于不符合摩托车生产条件而将破产。

    据调查,摩托车生产企业目前在我国只有200多家,摩托车年销量不超过1500万辆。而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厂家有2000多家,每年投放市场的2000万电动自行车90%是“超标车”,一旦新国标实施,这些企业将被迫退市,百万产业工人面临失业。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日前在其博客上撰文,称:“这个标准的出台,道路安全也许只是一个借口,实际上是摩托车厂家看上了电动自行车庞大的市场。”

    ■中自协

    电车、电摩国标“交锋”已三年

    目前,已有行业协会主动站出来表示反对,如中国自行车协会。

    陆金龙说中国自行车协会已提出暂缓实施的申请,在意见书里,中国自行车协会用了“令人震惊”来形容电动自行车行业企业、经销商、消费者对该标准草案的强烈不满。该标准草案只有几个摩托车生产企业参与制定,都没征求自行车协会的意见,这个由竞争对手制定的标准公平性和专业化令人怀疑。

    据了解,中国自行车行业协会作为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代言者之一,《电摩条件》新国标的制定却并未征求该协会首席专家的意见。

    作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制订参与者之一的陆金龙透露,今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一直在紧张修订中。今年10月,电动摩托车国标出台后,电动自行车就没有了生存空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只好暂停修订。至于电动车新国标是否会按原计划明年推出,有待于两个国标之争的解决结果。

    据陆金龙介绍,两个国标的争议已延续近三年。

    此前,电摩国标起草人缪文泉曾表示,电动摩托车国标并不针对电动自行车,目的是规范摩托车产业。“无缝对接”是遵循《标准化法》“相互衔接”的规定。对此,陆金龙称,电摩国标“相互衔接”,衔接的是早该重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老国标,“如果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相互衔接’,就没有这些问题”。

    ■旁观者

    国标之争涉行业利益博弈

    “从公共政策的角度来看,这就是一个利益集团博弈的问题。”安邦咨询机构研究总监贺军认为,目前利益集团是客观现象,电摩集团在博弈中推出了电摩国标,“目的也是很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市场几百亿”,“摩托车在市场发展中受过欺负,比方各个城市的禁摩”。

    贺军认为,电动自行车行业不规范的地方肯定存在,但这并不能成为打压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的借口。“当标准演化成行业利益之争时,政府对电动车行业标准的制订和出台必须十分慎重,不应受到利益集团的干扰,否则将严重影响企业和市场的公平”。

    ■专家观点

    10年前标准被市场“突破”

    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标准已经10年未修订,10年前的标准早已不适合市场。 

    清华大学教授、中国电动自行车协会首席专家马贵龙介绍说,1989年第一台电动自行车样车在清华诞生,1999年颁布《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时,全国电动自行车年产量只有5万多辆,技术也不成熟,当时标准定为重量不超过40公斤,宽度不超过220毫米,最高时速不高于20公里。但从2001年开始,许多生产厂家开始大量生产时速超过20公里,重量大于40公斤的超标电动车。

    就在坊间对电摩新国标争论不息之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昨天暂缓了电摩相关标准的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表示,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经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此外,针对《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国家标准委将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充分听取相关方面意见,使该标准能够符合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地市场:“电摩”国标一公布 市场销量减九成 每天有人来退货

 

    昨日,武汉最大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新亚达总经理黄官清将一份公告贴在市场门前,向沿街过往行人讲解: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昨日发布公告——电动轻便摩托车新标准暂缓实施。

    上月,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一项“20/40标准”备受瞩目——“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这意味着,市面上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将“自动”变身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明年,市民再骑电动自行车就得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了。一时间,各方争议不断。

    黄官清表示,按照“20/40标准”,好多用户认为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成本太高了,市场销量锐减九成,每天都有人跑到市场来退车,市场里45家商户有一天才卖5辆电动自行车。

    目前,我省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已经向国家标准委发出申请,建议将“20/40标准”调整为“29/50标准”,扶持电动车市场。

责编:张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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