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
(记者 邹丹 通讯员 黄丽琴)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打黑除恶工作推进会获悉,今后,所有涉及黑恶犯罪线索都将登记备案,并分级分类进行核查督办,责任落实不到位、打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严肃追责。
《武汉市黑恶线索核查工作规定》分为6章18条,主要是对政法关执法办案发现、群众举报、上级“打黑”机构及其他部门批转的黑恶犯罪有关线索进行核查督办。新《规定》最大特点是对线索核查实施分类管理。要求:市“打黑办”对搜集到的所有涉黑线索,经初审认为需要核查的逐一填写《黑恶犯罪线索核查登记表》,按职能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对具有黑恶犯罪嫌疑,具备一定核查条件的,下达《线索核查转办通知》,核查单位60日内书面上报核查情况;对其中线索较多、影响恶劣的重大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直接督办,核查单位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工作方案、30日内反馈初查情况。《规定》同时要求,线索核查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核查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危害一方经济社会秩序的责任单位将取消年终考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参观了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图片展。会上,通报了前一阶段全市打黑工作进展情况,播放了东西湖区打黑除恶工作专题片,市检察院、市法院和新洲区做了经验交流。
据悉,2006年以来,在市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联合工商、城管、建委等职能部门,全市政法机关认真贯彻“挖老、铲新、打小”工作思路,强力推进“大摸排、大侦办、大整治”,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2个,“打黑除恶”工作连续5年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前三,并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3个区域设立打黑工作站,创造了具有武汉特色的打黑除恶工作模式,实现了数量多、质量高、侦办快、覆盖广、判决好的效果。下一步,市委政法委还将出台《武汉市打黑除恶工作制度》,从专业队伍建设、部门联动、绩效考核等方面对打黑除恶进行全面指导。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绪鹍同志要求,全市政法机关要充分认识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建立健全一批工作机制,毫不妥协地向黑恶势力宣战;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黑恶势力犯罪的特点,重点打击盘踞在交通、建筑、矿产等行业领域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地下出警”等新型黑恶犯罪,操纵“黄赌毒”的黑恶势力等五类重点;要进一步强化党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强化打黑专业队伍建设,打好打黑除恶工作的长期战役。
会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赵飞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永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市政府副秘书长高丹彦出席会议。
责编: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