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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定点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

新闻中心 > 长江经济带 > 安庆

2022-11-19 16:29 来源: 安庆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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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6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安庆市柴油货车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方案》,将充分整合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和超限超载的执法监管力量,创新推进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方案,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市公安交警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选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按现行“治气”“治超”方案和计划,灵活机动开展尾气污染和超限超载专项执法监管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机动车(以柴油货车为主)尾气排放监测工作,现场对超标车出具尾气检测报告和整改通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车辆超限运输以及货物脱落、扬撒等违规行为查处工作,督促尾气超标车辆实施排放维修;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拦截路面行驶车辆,并依法对车辆驾驶人和违规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专班下设“驻点组”和“机动组”,“驻点组”由专班固定人员组成,开展路检路查,主要梳理重点国道、省道交汇点、超限检测站、高速出入口、货物运输源头等关键位置,设立固定检测点;“机动组”由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和城区各交警大队人员组成,开展联合路查,根据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掌握的车辆通行规律,选定关键路段开展机动式路检路查。

  常规季节,专班“机动组”每周开展联合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秋冬季节,在常规季节工作基础上,设立“驻点组”,在集贤北路等重点区域,定点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应急攻坚期,专班“驻点组”、“机动组”每日开展机动车尾气联合路检路查,必要时路检路查延伸到夜间。

  方案要求

  市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治气治超联合执法监管,路检路查检测点应设立统一的提醒标识,专班人员在工作中应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强化执法为民意识,规范开展执法监管,以实际行动共同呵护“安庆蓝”。

  | 来源: 全媒体记者 白萍 实习生 杨倩萍 通讯员 吴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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