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底,全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4万余人次,金额约1566万元;个人账户共济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5万余次,个账共济医药费用约4189万元。
“近三年来,不论是挂号看病还是在药房买药,都能用我女儿的医保卡,太方便了。”12月13日,市民赵金兰由于牙疼、牙龈肿胀,在市二院口腔科进行诊疗,医生对其进行基础治疗并开具消炎药,全程她没有自费,用女儿的医保码刷了50多元。
“我已经连续三年用我的医保账户给我父母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用父母掏钱,也节省了家庭开支。”市民李先生表示。
自2022年起,我市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拓展和规范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定点药店购药时,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及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的费用,都可以由个人账户支付。此外,个人账户还可以支付参保职工个人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职工大病保险费),支付参保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此外,目前多地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扩大至近亲属,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并未扩大,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最多可捆绑7人。 (全媒体记者 雷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