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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公布 市区7月14日起网上报名

新闻中心 > 长江经济带 > 安庆

2025-06-14 10:30 来源: 安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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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记者从安庆市教体局获悉,我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今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按照免试就近、阳光招生、均衡分班、“两个一致”“两个为主”等原则,全面实行网上报名。

  免试就近入学

  根据实施意见,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零择校”政策,安庆市区公办学校凡已用于学区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初中阶段3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对申请学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权证的发证时间须在当年6月30日前。

  按照阳光招生原则,各地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招生行为,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

  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如果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则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报名入学。如果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按各地制定的实际常住地认定办法,确定学区学校入学。

  此外,我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为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的“三个一样”要求,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

  7月14日起网上报名

  根据招生办法,今年我市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及初审时间为7月14日至7月18日;线下复审时间为7月19日至7月20日;民办学校名单公示时间为7月21日;公办学校网上补报名时间为7月22日至7月23日;公办学校名单公示将在8月10日前完成。

  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入学的,每生限报一所民办学校。若报名数超招生计划数时,则于7月21日上午进行电脑派位,现场公布并上报录取名单;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须于7月22日至7月23日参加学区所在公办学校网上补报名。

  网上报名时,幼儿园毕业班幼儿家长、小学毕业班学生家长要提前在“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进行注册和个人实名认证,认证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招生学校根据各自的学区招生范围和招生原则同步组织线上材料审核。

  线上初审不通过的,家长在接到线下审核通知后,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审核。部分留守儿童家长有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登记的,可于7月19日至7月20日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信息录入后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各校严格依据《安庆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按顺序接收学生,严控大班额。学区公办学校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不得拒绝统筹调剂学生入学申请。

  新生报名要符合年龄要求

  根据实施意见,小学新生报名要求为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儿童。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若学位有空余,按出生日期排序适当放宽入学年龄,并要在校内将学生名单公示一周,但不得接收201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

  小学毕业生学籍表是初中入学必备条件之一,也是学籍注册重要依据。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所在县(市、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适当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此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不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直升人数超过核定的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严厉打击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摇号后的买号卖号行为和乱收费行为。(全媒体记者 项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