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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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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00:00 来源: 信息化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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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经局、咸宁高新区科经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系列决策部署,汇聚数字化转型优质资源,助推我市中小企业加快实施智改数转,为咸宁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拟公开遴选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向

  重点聚焦咸宁市优势产业及主导产业中小企业公开遴选数字化转型优质服务商,鼓励支持服务商充分发挥其整体规划、系统集成、资源统筹等优势,深入企业实地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诊断评估,配合编制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方案,全过程指导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产品、服务和集成解决方案。

  1. 诊断咨询。 结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行业技术标准,为企业提供数字化改造、智慧工厂、 5G 工厂等方面的咨询规划、评估诊断、人才培训、技术支撑等服务,并形成企业数字化转型问题清单、需求清单、诊断报告等材料。

  2. 系统集成。 基于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结合咨询诊断相关情况,确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统筹指导,提供包括工业设备、接口协议、系统平台、应用软件、硬件资源、规划布局、组织管理和人员配备等整体集成解决方案。

  3. 软件服务。 针对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应用场景,拥有成熟的“小快轻准”产品,具备工业软件、工业 APP 、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技术支撑能力,能够为企业提供数据采集、数据接入、数据存储、数据查询、数据分析等数据管理与软件服务。

  二、申报条件

  1. 服务商依法设立,证照齐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名单。

  2. 须拥有一定规模且丰富经验的专家技术团队(承诺在咸宁市内开展业务的稳定专业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 5 人)和服务能力,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持续稳定、技术成熟、优质可靠的数字化转型服务。

  3. 须有丰富的产业生态合作伙伴资源、资深行业技术积累、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和产品集成能力;具备不少于 2 个及以上成功的数字化项目实施案例(建设项目获评省级及以上试点示范,可不受案例数量限制)。

  三、服务内容

  1. 对标诊断。 深入企业开展数字化水平诊断评估工作,对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全面摸清企业数字化转型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和应用需求,并提出改造建议。

  2. 供需匹配。 根据诊断评估相关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需求,匹配数字化转型优质资源及解决方案,与企业商定拟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内容。

  3. 实施改造。 结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开发“小快轻准”产品、解决方案,联合生态伙伴共同推进实施数字化改造,助力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4. 评估验收。 按照试点目标要求完成规定数量改造任务,并配合第三方评估验收机构开展试点项目成效验收工作,确保试点企业改造后的数字化水平符合验收要求。

  四、遴选流程

  1. 提交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前将盖章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经信局(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 151 号房产大厦 12 楼 1207 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 专家评审。 按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遴选标准和要求,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服务商建议名单。

  3. 公示发布。 拟入选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在咸宁市经信局官网公示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咸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入选名单,并通过官网公开发布。

  五、申报材料

  1. 申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单位填写《咸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咸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请汇总表》;

  2. 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 数字化服务情况,如服务能力、产品或服务的适用对象、行业及场景、核心技术及核心竞争优势、实施案例介绍等。

  5. 提供服务的企业名单及相关佐证资料。

  6. 其他有助于说明服务能力的材料,如相关资质证书、奖励证明、专家推荐意见、用户评价等。

  7. 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加盖公章。

  六、有关要求

  1. 市经信局对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服务能力与服务效果进行跟踪指导,实行动态管理。

  2.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承诺以优惠价格(不高于市面同类产品平均价格)向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或服务,并承诺接受试点企业和第三方的反馈评价。

  3. 经遴选入围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将向各属地科经局和试点企业作重点推荐。

  4. 对在服务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和行业规则,被企业投诉多、综合评价差的服务商,将取消入选服务商名单资格。

  附件: 1. 咸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2. 咸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汇总表

  咸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doc

  咸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汇总表.xls

                         咸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