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这项评选启动!(附名额分配表)
市教体局 近日发布通知
决定开展池州市第九届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详情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市学科带头人: 从县(区)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往届市级学科带头人中选拔产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不参加评选,申报后直接认定。
市骨干教师: 全市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教研、电教部门的教研员、电教人员。选拔范围以教学一线中青年教师为主。
二、评选名额和构成要求
第九届市学科带头人拟评选120名、市骨干教师拟评选500名。 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评选推荐指标原则上按在职教职工数确定并综合考量,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学校根据分配名额,按1:1.1的比例向市教体局推荐。市学科带头人和市骨干教师的推荐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向乡村教师倾斜。
三、评选条件
1.年龄条件。截至2022年6月30日,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2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其他条件。见池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1.学校推荐上报。 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原始材料,学校成立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人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进行全面考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考核后将拟推荐评选人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等情况在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
2.县区评选推荐 。各县(区)应成立“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委员会”,评选推荐委员会由学科专家、行政领导组成,负责本县(区)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推荐评审工作。评审推荐应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实到评委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为通过。各县(区)要将推荐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体局。
3.市级组织评审。 市教体局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池州市第九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上报的候选对象进行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选,在市教体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审批。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体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备,认真组织。
2.评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3.推荐工作要做到“两倾斜一平衡”,即做到向一线教师倾斜,向乡村教师倾斜,要注意学科间的平衡。
4.各县(区)和学校在按要求做好“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各自层次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形成扎实的教育人才梯队,促进教育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5.业务考核。各县(区)教体局统一组织本地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申报者的考评课教学;市直学校、市教研室、市电教馆等参评者,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考评课教学。业务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予申报。考评课材料密封后加盖公章,放入被推荐人材料袋内。
各县区、市直学校上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材料时间截止到7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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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 / 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协办 / 池州市传媒中心
来源 /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编辑:戴琪 责编:陶霞
审稿: 周劲风 监制: 周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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