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年夜饭设置“最低消费”“限时消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潜规则”引发广泛争议。为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餐饮行业消费环境,24日,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了餐饮消费“潜规则”监督评议活动。
当天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委员会对城区17家大型餐饮企业进行了暗访。暗访发现,年夜饭预订火爆,用餐场地供不应求,但在上述餐饮企业均未发现最低消费和收取包厢费等侵权行为,年夜饭消费环境总体呈现平稳祥和的良好态势。
“设置餐饮‘最低消费’是违法的。”市消委相关负责人解读,“最低消费”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多项合法权益,也违反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及《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不得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的规定。同时,根据《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设定“最低消费”,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日前,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已发布年夜饭违法线索征集公告,春节期间如消费者遭遇“最低消费”等违法行为侵害,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也可拨打征集热线0714-6370027提供线索。(记者 胡靖 通讯员 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