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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全力推动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交叉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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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3 00:00 来源: 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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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召开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交叉检查动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党总支书记、政委谭军主持会议,支队党总支委员、各科室(大队)正副职,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和分管同志参会。

  会议通报了前期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情况和省市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有关情况,解读了省局有关精准执法、交叉执法文件精神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比武活动安排,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汇报了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以及精准执法、交叉执法准备情况。

  吴翚对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做学法用法的“明白人”。要熟悉交通运输执法各个门类的法律法规,加强教育培训,在执法过程中宣传好法律法规。二是做知法懂法的“吹哨人”。通过交叉检查移交相关问题线索,着力对异地经营等有关情况加大执法和抄送力度,着力把好交通建设领域技术关、程序关、标准关、交竣工验收关。三是做好执法守法的“知情人”。在行政执法处罚时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尤其是对于“两客一危”车辆、治超工作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用好第三方监控平台,利用科技赋能交通执法,不断规范交通运营秩序。要将执法工作与“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八大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谭军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把握时间节点。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精准执法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交叉检查工作,为迎接省局抽查检查做好充分准备。二是要把握执法重点。重点对思想不重视、投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单位或企业,对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问题清单,移交给被检查县市区执法大队整改落实,形成工作闭环。三是要不断攻克难点。积极解决交通运输改革队伍融合、队伍老化、业务不熟不精等问题。四是要打造特色亮点。在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推行“双月交叉执法检查暨双月例会制度”。县市区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在执法模式、治超工作、案件查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咸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公信力、威慑力。

  根据安排,本轮交叉检查将于10月30日开始,11月14日结束。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组织辖区内县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进行交叉执法检查,交叉检查道路运输、公路运营、港口营运、水上交通相关企业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情况,通过交叉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