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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分类监管助力南京交通综合执法信用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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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 来源: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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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以来,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围绕交通综合执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聚焦信用与执法业务深度融合 , 紧扣优化营商环境主题, 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有事必查、无事不扰”“信用越好、检查越少”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模式, 深度挖掘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发展潜力,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省厅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文件精神,研究制定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试行)》 《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所有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暂行)》 《南京市大件运输“信易批”分类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南京市水路运输企业信用结果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方案(试行)》《沿江港口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实施方案》《南京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现场监管提示、警示制度(试行)》《2023年公路水运工程分级化监管行动实施方案》,形成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体系,深化信用交通建设成效。

  聚焦重点领域,实施分级分类。 重点推进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大件运输、水路运输(含港口经营)、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采取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深化“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模式。 通过完善“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库”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轻微失信预警机制,灵活应用差异化监管措施,着力开展差异化监督检查,强化对信用主体的守信激励与失信约束措施,将分级分类管理与新模式监管相结合,推动信用监管与行业监管、市场服务深度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服务效能。

  通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不断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促进交通运输市场主体遵章守法、诚信经营,切实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市交通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