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积极融入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创建,充分发挥中心服务职能,持续优化水上营商环境。
一、积极参与,探索推进“全域通办”深度融入长三角“跨域办”。自2024年1月1日起,长江沿线五省一市海事机构开始实施“全域通办”,内容涵盖船舶、船员、危防、通航、公司管理等各类海事业务。中心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融入探索和创新打破地域及层级限制,实现海事政务服务就近可办、异地能办,惠及服务三峡通航船员船舶。
二、联合共建,做大做强长江中上游“第一家”水上法律服务中心。2024年1月26日,由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发起,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具体承办,联合市司法局、宜昌海事局、公检法、市水运协会等单位共同组建的长江宜昌水上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中心将极发挥“豚小宜”地理优势,共同建营和释放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诉讼及人民调解等“一站式”航运法务服务功能,并积极融入长航局在湖北地区(宜昌)开展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长江船员权益保护中的运用”,践行“一线、两院、三地”设想,参与推动长江船员权益大联盟“一站、三中心”建设,持续扩大水上法律服务中心辐射面和影响力。
三、牵线搭桥,争当宜昌水运业高质量发展“娘家人”。2023年12月,交通运输部等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围绕航运交易及信息服务、航运金融服务、航运保险、航运法务、航运人才及航运中心建设等方面提出到2035年现代航运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及市委“四个重大”工作部署,持续秉承亲商、安商、富商理念,进一步聚焦企业需求,拓展航运服务内容,竭尽全力做好政策扶持、项目争取、航运服务等工作,为宜昌水运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的源头活水。
(市港航建设维护中心 田清俊、时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