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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怎么干?咸宁这场调度会上有安排

新闻中心 > 长江经济带 > 交通运输

2024-08-26 00:00 来源: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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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1日,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措施清单12、29)暨长江高水平保护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会议通报了上半年该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部署。

  今年以来,咸宁市交通港航部门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和实施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全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持续增强,长江环境保护质量不断提升,工作成效明显。

  上半年,我市持续加大“船E行”APP使用的推进力度,推动全市相关监管单位、港口水运企业、污染物处置单位、营运船舶参与使用,加强了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转运-处置在线监管监测,做到全过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

  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长江辖区船舶污染物全免费接收管理机制,实现了港口码头、锚地船舶污染物接收全免费。

  此外,我市长江3个生产性码头8个泊位共建设了8套岸电设施,均按长江海事局要求,注册“长江e+”岸电使用APP系统,进一步提高了岸电使用效率,岸电使用量稳步提升。省交通运输厅在上半年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中,咸宁市船舶水污染物转运和处置率均达到100%。

  下半年,咸宁市交通港航部门将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持续加大船舶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力度。推进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船舶污染物得到有效闭环处理。全力推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落地实施。完成全年船舶受电设施改造任务。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各地各责任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紧迫性,科学谋划整改举措。要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各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主体用好船E行系统,实现全程监管,不断提高船舶的岸电使用量。严格落实船舶水污染物全免费接收。要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建立健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我市长江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