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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交通运输局全面宣贯《南京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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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00:00 来源: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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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响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的最新政策要求,栖霞区交通运输局精心组织了一场面向全区各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的宣贯活动,旨在深入解读并有效实施《南京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此次宣贯活动于8月29日上午在仙林商务中心三楼隆重举行,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及负责人悉数参加,王永怀副区长参加并讲话。

  活动伊始,区交通局邀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南京分中心张珂主任对《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而详细的解读,从政策背景、适用范围、设施建设标准、运营管理要求、安全监管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特别强调了“换电柜为主、充电桩为辅”的推广原则,鼓励外卖、快递等行业实行共享电池换电模式,并对存量充(换)电设施进行合标化改造,同时在居住区推广电动自行车“以换代充”新模式。

  活动现场还邀请城建集团智慧中心吴阳主任重点介绍了“南京市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平台”的功能模块和使用方法,展示了该平台在充(换)电设施运行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安全隐患预警等方面的强大功能。通过实际操作演示,与会人员对该平台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入的了解。

  为了确保《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区交通局还对各街道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要求各街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做好充(换)电设施底数摸排、企业信用承诺制管理、监管平台信息录入采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确保充(换)电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会上,王永怀副区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了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保障人民群众电动自行车充(换)电需求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此次宣贯活动得到了各街道的积极响应和高度评价。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工作,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充(换)电服务。

  未来,区交通局将继续加强与各街道的沟通协调,定期组织检查和情况通报,确保《管理办法》在全区范围内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同时,也将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和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栖霞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