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财政部日前发布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 举报奖励办法》 鼓励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奖励办法将于 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发挥奖励激励作用,积极鼓励、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在具体奖励标准方面,各省级、市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办法框架内针对奖励标准作出具体规定。
为方便群众举报,各级医保部门对外公布了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等多种举报渠道,举报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任何一种途径进行举报,均符合领取奖励的基本条件。 办法强调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各级医保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群众举报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
办法明确,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及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目前,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立了相应举报奖励制度,各级医保部门先后奖励举报人2570余人次,根据相关群众举报线索查实并追回医保违规金额1.58亿元。
来源:湖北发布、新华社
编辑:龚天姝
审核:杨昌洪
终审:关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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