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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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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00:00 来源: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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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非法集资的定 义和基本特征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二、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刑法》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三种常见非法集资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骗取公众参与集资。
  2.编造虚假项目,骗取公众信任。
  3.利用亲情诱骗。拉拢亲友,扩大集资规模。
  四、规范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审慎投资,理清风险!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警惕骗局,理性思考!
  五、温馨提示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